丫子、湘瑩涉僞證 兩人的媽都難言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涉嫌毆打計程車司機重傷的藝人Makiyo遭到起訴,現在湘瑩跟丫子兩人,除了接受檢方約談之外,幾乎都神隱,避不見面,11日下午兩個人的媽媽照常出門上班、做生意,聽到女兒可能涉及僞證罪,除了擔心,也不願意再多說什麼。

明知道會遇到尷尬的問題,還是不得不出門做生意,女兒捲入這場打人風暴,湘瑩的媽媽除了道歉,實在也不能再多說些什麼。「請讓我好好做生意,好不好?真的,我抱歉還是抱歉,對不起,對不起大衆,對不起大衆。」

「揍他!」Makiyo和友寄隆輝因爲重傷害未遂罪遭到起訴,各求刑4年、6年,同行的丫子和湘瑩雖然沒有動手,但事後避重就輕,爲Makiyo護航辯解,恐怕涉及僞證罪,若判確定,最高得關7年。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僞證罪),於執行審判職務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爲虛僞陳述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丫子的母親說,「我當然很擔心,做媽媽的怎麼會不擔心,不曉得耶!每個人都有個手機,她(丫子)要跟誰聯絡,她也不會跟我報告。」

有沒有聯絡,媽媽不是很清楚,但據傳3人交情出現裂縫,走進地檢署時,湘瑩還牽着MAKIYO的手情姊妹,走散了,湘瑩還回頭關心。但在偵訊完走出地檢署,兩個人不再走一塊兒,中間應是擠進了丫子。

或許就是因爲湘瑩供出MAKIYO在整件事情裡有出手,讓三個人漸行漸遠,但再怎麼好的義氣情誼,也不該用在互相包庇上,或許湘瑩頓悟這點,就不知丫子何時能瞭解。(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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