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遭綁架死亡案細節:被兇手綁在玉米地近一天,高溫等致死
河北任丘“12歲女孩遭綁架被殺害案”今日(5月18日)一審宣判。被告人宋某某、張某某因犯綁架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宋某某、張某某當庭提出上訴。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獲得的判決書披露了兩名兇手作案的動機及詳情。
據判決書,兩名被告人爲改變生活現狀而綁架鄰居趙先生的女兒婷婷,在發現婷婷死亡後將屍體掩埋在玉米地裡,繼續向婷婷父親索要百萬贖金,隨後將99萬元埋在地裡。對於“是否捆綁被害人”的細節,嫌犯張某某當庭翻供,法院不予採信。
判決書披露作案細節:將女童綁在玉米地近一天不管不問
據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2020年8月4日凌晨,宋某某、張某某兩人進入趙先生家綁走婷婷後,將其帶到事先踩點的玉米地,捆綁在一根電線杆上。兩人逼迫婷婷說出她的手機開機密碼,並用該手機向婷婷的父母索要百萬人民幣。
2020年8月4日23時許,宋某某發現婷婷死亡,就地將婷婷屍體掩埋,之後繼續向趙先生索要贖金。
婷婷爲什麼會死亡?該判決書披露,宋某某、張某某將年幼的婷婷從家中綁走,並捆綁在玉米地的電線杆上近一天,其間對婷婷不管不問,致婷婷因長時間限制體位在溫度較高、溼度較大、空氣流通差的環境下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2020年8月5日凌晨,宋某某拿到100萬元贖金,取出1萬元後,與張某某一起將剩餘錢款埋藏在宋某某家的玉米地裡。8月8日,偵查人員在宋某某家中將宋某某、張某某抓獲。到案後,張某某帶領偵查人員,找到埋藏的99萬元贖金。
一嫌犯當庭翻供稱未在女孩家中實施捆綁,法院不予採信
張某某是否在婷婷家中對其實施捆綁行爲,成爲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
前述判決書顯示,針對張某某辯稱“在婷婷家中未對婷婷實施捆綁行爲”的說法,經查,張某某在偵查階段供述,在婷婷家中對婷婷實施了捆綁行爲,該情節有同案犯宋某某的供述以及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鑑定書等證據佐證,足以認定張某某積極實施捆綁婷婷的行爲。
此外,正是因爲張某某與宋某某的密切配合,才能順利將婷婷從家中綁走。雖然案發後,在張某某的指認下,偵查人員起獲了贓款,但贓款的起獲難以撫平被害人父母中年喪女之痛,且張某某當庭翻供,顯然是避重就輕,意圖減輕其罪責,表明張某某主觀惡性深,不思悔過。
綜上,法院認爲張某某的前述辯解及其指定辯護人所提“張某某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自願認罪悔罪”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信。
法院根據被告人宋某某、張某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決被告人宋某某、張某某犯綁架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針對該判決,趙先生今天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他滿意該判決。“婷婷的媽媽一直走不出陰影,我的工作一年以來也沒有什麼動靜”。趙先生表示,女兒遇害至今已近半年時間,一家人的生活受此影響特別大。等判決執行以後,他們纔會有新的生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