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信機房起火董座挨告 檢座查明不符構成要件不起訴
▲亞太電信租用擺放設備的機房起火,但房子結構樑柱未受損,不符合失火燒燬建物罪要件。(圖/翻攝亞太電信網站)
亞太電信公司在臺北市中山區租用民房當機房,擺放固網器材設備,卻突然發生疑似電線走火意外,導致民房被薰到焦黑,亞太董事長呂芳銘因是「房客」代表人,被臺北市警中山分局依「失火燒燬建物罪」移送,但因現場除了牆面被燻黑外,主結構樑、柱都完好如初未受損,與構成要件不符,臺北地檢署9日處分不起訴。
據瞭解,這起固網機房火警意外發生在8月間,當天大樓管理員巡視經過機房時,還覺得溫度過高,特地拿了電風扇進去插電開啓散熱,沒想到晚上仍發生火警意外,所幸無人傷亡,火場鑑識認爲,起火原因可能和「直流電電流」有關。
呂芳銘委託律師遞狀辯稱,不知道公司何時租用這間房子擺放設備,相關事情並非董事長管轄權責,此外,檢察官認爲,火警雖然把牆面都燻黑了,但是未損及磚瓦,而房子的建築主體樑、住更是完好如初,和法定構成要件的建物毀損不符,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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