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以害人!化工博士提供配方合夥製毒 下場曝光
法官認爲,張、鍾共同製毒,分別判張、鍾6年10月、3年2月徒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專業化工博士的張姓男子,原經營化工廠,爲賺錢於2022年間進口1200公斤毒品先驅原料,由張提供器具、製程交給苗栗某宮廟的鐘姓主委合作製毒,臺中檢調去年破獲並查扣第四級毒品「2-溴-4-甲基苯丙酮」等,法院依製毒罪各判張男、鍾男6年10月、3年2月,可上訴。
檢方調查,鍾男於2022年6月間開貨車至張男位於新北市的化工廠載運原料、器具回苗栗宮廟製毒,檢調人員長期跟監,最後持搜索票至宮廟查緝,並查扣第四級毒品「2-溴-4-甲基苯丙酮」的成品、半成品。
張男在庭上否認犯行,辯稱鍾男只是去他化工廠載運廢液,沒有傳授製毒配方;鍾男坦承犯行並主張偵查中自白請求減刑,稱制造的第四級毒品未賣出,對社會危害程度相對低,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
法院調查,鍾男供稱包括毒品製程、器具等,都是張提供給他,且答應制造毒品成品,1套可賣給張25萬元,檢調查扣的製毒細節、筆記等,鍾辯稱都是張交給他。
判決書指出,張男爲中興大學化工所碩士,並錄取天津南開大學博士班,做化工原料貿易、工業助劑加工製造、進口販賣工業助劑等,堪信被告不僅具有化工原料方面之專業知識,亦有化工原料貿易之實務經驗,實難推諉稱其分不清楚「鄰氨基苯乙酮」與「4-甲基苯丙酮」之不同。
法官認爲,張、鍾共同製毒,但張始終否認,鍾男坦承犯行並主張偵查中自白請求減刑,2人依共同犯製造第四級毒品罪,分別判張、鍾6年10月、3年2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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