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將擴大排黑 四大類犯罪禁參選
針對排黑條款修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國民黨在大方向全力支持,也希望儘快完成三讀。(姚志平攝)
「黑道治國」爭議頻傳,行政院會擬在15日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限制曾涉國安犯罪、黑金槍毒重大犯罪、賄選及重罪重刑等四類人不能登記參選。行政院長蘇貞昌13日表示,排除「黑金槍毒」參選資格是國人共同期待。
有關「黑金槍毒」等犯罪行爲範圍,政院官員透露,舉凡涉及組織犯罪、洗錢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都將列入規範。但毒品部分除了販賣、製造行爲,「施用毒品」並未列入,因吸食毒品未危害他人屬輕罪,若限制參選資格也難有效阻止吸食者不再犯,因此未列爲禁止條件之一。
上月底的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大敗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拋出「擴大排黑參選」修法建議,行政院週一舉行跨部會審查會議,討論確切類型。目前選罷法第26條規定曾犯內亂、外患及貪污罪等,經判刑確定不得參選,未來則會將「國安犯罪」如違反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反滲透法納入規範內。
有關「重罪重刑」部分,政院官員說,現行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但尚未確定者,就不得參選,此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也將納入此規範。曾有相關賄選、受賄行爲,及各政黨的黨內初選賄選行爲也將限制參選資格。
蘇貞昌表示,排除「黑金槍毒」參政是國人共同期待,也是應做的事,明(15)日的行政院會將通過相關修法草案,希望各界支持,也呼籲有的政黨不要嘴巴說一套,做卻是另外一套,希望從各政黨的議長、副議長提名開始,排除有此背景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