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選罷法排黑 增深僞規範

選罷法修正3大重點

行政院會15日拍板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草案,明定國安犯罪、「黑金槍毒」、賄選與重罪重刑4大類型犯罪者,不得參選,並建立深僞影音移除機制及健全競選罷免活動規範。在野黨表態支持,國民黨除提黨團版本外,還加碼修改《政黨法》,民衆黨則呼籲儘快排審。

九合一選舉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拋出「擴大排黑」修法建議,政院版草案增訂涉及違反國家忠誠義務如國安三法及反滲透法規定,或從事製造、運輸、販售毒品及槍砲、引誘他人吸食毒品等惡行,經有罪判決確定者,和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並判處10年以上重刑者,及具賄選前科者不得參選。

爲防止境外勢力介入,草案新增選舉、罷免廣告實名制,規定相關廣告應註明刊播者、出資者等資訊,而媒體不得接受外國、大陸港澳、法人團體等委託刊播選舉廣告;候選人若被散佈深度僞造影音,可向刑事局聲請鑑驗,得檢具資料要求平臺移除下架,散播犯也將加重刑罰。

行政院長蘇貞昌坦言,臺灣從威權走向民主不易,當前確實出現黑道藉參選公職來「漂白」的情況,但民衆對掌握公權力者有較高期待,爲貫徹掃除黑金才提修法草案;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選罷法本就有排黑條款,但以犯罪紀錄作爲職業限制或消極資格有其必要,符合比例原則及民衆期待。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稱大方向支持行政院修法,但民進黨黑金治國,涉黑者大多不是民選公職人員,而是在民進黨各級黨部中,只有從源頭規範政黨內部,才能達到遏止黑金干政結果。未來國民黨將推出選罷法修法的黨團版本,也會加碼推動政黨法納排黑條款。

民衆黨立院黨團副總召賴香伶也持樂觀態度,期望此案能在本會期加開臨時會,並且儘速排審,立即迴應民意,但切勿頭痛醫腳、腳痛醫手,很多連環結構問題要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