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設水公司詐領發票獎金 男海撈千萬被判囚4年6月

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對涉及假髮票案的主謀曾姓男子依《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資料照片/孫英哲彰化傳真)

彰化地檢署2021年10月底偵破虛設水公司詐領發票獎金案,逮捕曾姓主嫌等12人到案,其中曾姓主嫌日前被彰化地方法院依涉及《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並沒收約1322萬元不法所得,全案可上訴。

2019年間,中區國稅局接獲民衆檢舉,許多超商常有特定人士不定時持多張中獎發票兌獎。國稅人員展開清查,赫然發現臺中市1家公司的加水站開出1元至10元等小金額的統一發票中獎率異常偏高,懷疑有不法情事,遂向檢調單舉發。

檢方查出,綽號「阿斌」、「大胖」的男子曾育斌,自2016年11月間起,招募成員後,發起、主持、指揮統一發票獎金詐領集團,爲詐領發票獎金,陸續主導成立心安水資源公司、心安水資源沙鹿分公司、水元素加水站公司、水平方加水站公司、水多多加水站公司。

該集團自2016年11月、12月份發票起至2019年7月、8月份發票止,以每2個月爲1期(即配合發票期別,合計17期),申購大量小額二聯式收銀機發票,且皆無銷貨事實。

每次單月25日開獎後,該集團成員在華傑公司(曾育斌擔任負責人)對獎並裁剪取出中獎之空白髮票,接續登打虛開不實的小額銷貨內容,再由集團成員持該不實中獎發票領獎,使不知情的代辦人員陷於錯誤,發給發票獎金或提供兌換等值之商品。

曾男詐領發票獎金集團所涉發票詐欺案共17期,不實虛開中獎發票共兌獎5萬8886張,實際詐欺所得金額合計1547萬6200元。該案經財政部賦稅署提出告訴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告發後,由彰化縣警局和美警分局報請彰化地檢署偵查及起訴。

曾男雖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然法官認爲本案之發起組織犯罪的刑度爲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之罪,且犯罪時間長達34個月,審酌曾男已婚、有1個9歲子女,目前從事送貨司機工作等情況,依涉《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