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設加水站開萬張假髮票 超商兌獎海撈1600萬

彰化地檢署2019年破獲國內首宗發票詐騙,嫌犯透過虛設加水站公司,買進數千萬張空白髮票,再依中獎號碼開立不實發票四處兌獎,3年詐領近1600萬。(本報資料照片)

近日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防制條例,分別判處張姓等7名共犯有期徒刑1年6月至2年, 緩刑3至5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地檢署2019年破獲國內首宗發票詐騙,嫌犯透過虛設加水站公司,買進數千萬張空白髮票,再依中獎號碼開立不實發票四處兌獎,3年詐領近1600萬,近日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分別判處張姓等7名共犯有期徒刑1年6月至2年, 緩刑3至5年,可上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9年,當年財政部中區國稅居接獲超商店員通報,常有特定民衆拿着多張中獎發票兌獎,而每張中獎的發票都來自某自動販賣機經營加水站公司所開立,而每張發票申報銷售額都僅有1、3元左右,認爲有鬼因此通報。

國稅局利用「國稅管理運用稅務系統」大數據分析,發現共有7家公司行號出現類似異常情事,一共累積兌領5萬9203張發票,詐領金額高達1596萬5800元,認爲有集團操作,通報彰化地檢署「租稅犯罪查緝平臺」聯合偵查而破獲該犯罪集團。

判決書指出,以曾男、盧男爲首的發票詐騙集團成員張姓等7名共犯,明知虛設加水站公司是實施詐術,該結構性組織是持續性及牟利性,張姓等7名共犯不但加入還分工,包括覈對發票中獎號碼、使用空白髮票登打虛開中獎、剪髮票、銷燬未中獎空白髮票、親自或使他人兌獎,部分成員還投資詐領集團,得手後還分紅。

法官審酌,張姓等7名共犯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衡量其經濟狀況和家境等情,判處張男等7人1年6月至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至5年,義務勞動120小時至240小時,2場次法治教育;其中有詐欺前科的卓男因累犯,遭判刑1年1月。主嫌曾男、盧男則另案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