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拍板 放寬民間營造業移工引進標準
許多建商屢屢喊出缺工,並喊出開出2倍薪水,卻仍找不到工人。(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營建署去年一度以缺工爲由,要求勞動部應開放民間營建業移工,並提報至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討論,會中要求應先媒合本國勞工優先,未料行政院今天3月召開會議要求放寬「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民間營造業引進移工規定,包括都市更新、危老都更等只要符合相關條件民間工程未來可望引進移工。
據統計,我國曾經透過「政府重大公共工程」引進達上萬名移工,而「民間重大投資營造業」也曾引進上千名移工,但憂心影響本國營造工業就,時任勞委會曾經一度凍結營造業引進移工。
但近期受到缺工影響,勞動部去年已把公共工程放寬至個別工程1億元以上、工期1年半以上公共工程都可以聘僱移工,當時預估至少增2000名營造移工;據統計,截至今年3月以前,「政府重大公共工程」共引進6305名移工,但因民間重大投資營造業限制較多,因此截至今年3月爲止僅引進258人。
雖然去年營建署提案送至跨國勞動力政委諮詢小組討論,但會中委員要求應先研究、國內媒合優先因而未同意放寬,未料行政院今年3月邀集跨部會決議,刪除民間工程總計劃100億元限制、放寬個別工程金額門檻由10億元調降爲2億元,1億元以上工程可合併申請,並開放包括如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觀光遊憩設施、運動設施、都市計劃範圍內公共設施用地、工業、商業及科技設施等都市更新、危老都更等具公益性工程類型可以引進移工。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說,受到公共工程大量開工、臺商迴流投資、臺積電擴廠、民間住宅大熱等影響,的確近期缺工很多,適度開放引進移工是沒問題,也因缺工很多對國內勞工影響不大,但營建業爲景氣循環,如果3年後營建業景氣不好,再加上這麼多的移工仍留在國內,可能就會排擠國人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