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醫10多年「每次收300」 80歲老醫師竟是密醫!
▲臺南市衛生局稽查人員會同麻豆分局警方,查獲任姓密醫違法執行醫療業務。(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衛生局日前接獲民衆檢舉,一處民宅疑似有無照密醫事件,稽查人員會同麻豆分局偵查隊前往該突擊查察,發現該民宅門口有民衆進進出出,於屋內當場查獲高齡8旬未具醫師資格的任姓男子,替民衆施打針劑、交付藥品,治療疼痛症狀,在場還有多位等候治療民衆。
衛生局人員與警方在現場查扣多項藥品與注射器材等,其行爲已涉及醫療業務,依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全案移請市警局麻豆分局偵辦。
衛生局表示,任姓密醫陳述,在自宅從事看診及開立處方行爲已10幾年,每次收費300元。依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呼籲民衆,就醫應尋求合格醫師診治,確保自身安全,避免發生嚴重感染、併發症或醫療糾紛時,雙方責任難以釐清,求償困難。同時提醒就醫時辨識合法醫療機構:一:場所內要懸掛醫療機構開業執照。二、醫事人員要配戴執業執照。三、可以至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若發現密醫行爲,請向衛生局檢舉,衛生局會派員查處,以維護民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