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道路死傷數遞增 行政院「未具改革決心」遭糾正

臺灣行人道路死傷人數近10年呈現遞增狀態,去年發生於路口比率,創近年新高,難甩「行人地獄」惡名,監察院認爲,行政院未具改革決心,提出糾正。(報系資料照)

臺灣行人道路死傷人數近10年呈現遞增狀態,去年發生於路口比率,創近年新高,難甩「行人地獄」惡名,監察院調查發現,行政院雖設有道路交通事事故傷亡目標,設定2016年至2026年間,死亡人數每年下降5%,又未具體設定受傷人數下降的目標值,未具改革決心,難以保障國人行的安全,難辭其咎,因此提出糾正。

監委王幼玲、賴振昌、趙永清調查發現,臺灣近5年來每年平均有420名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近半數事故發生在路口,行政院雖核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但卻未善盡督導交通部落實執行之責,平均每年逾3000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去年受傷人數近54萬人爲歷史最高點,整體道路交通事故件數及受傷人數皆不減反增。

監委指出,外媒以「行人地獄」形容我國道路交通狀況,民間也舉行「還路於民大遊行」訴求改革,交通部雖提出因應改善措施,但去年行人事故件數逾40萬件,增幅6.7%,發生於路口的死傷人數增加4人及294人,增幅3.3%,路口死傷比率皆創近年新高,凸顯我國道安制度長年「以車爲本」,輕忽行人路口安全問題,傷害民衆生命安全,戕害我國的國際形象。

另外,內政部作爲市區道路中央主管機關,2017年推動前瞻提升道路品質計劃,雖要求各縣市檢討並納入路口改善相關工項,但目前行人穿越路口的工程設施設置仍屬原則性規範,無法強制道路設計規劃者參考,未督促輔導危險路口改善設計,也未掌握追蹤改善成效,允應檢討改善。

監委指出,交通部規範各類汽機車駕駛執照發照之日,每滿6年換髮1次,換照時應繳清其尚未結案的違規罰鍰,但2013年取消駕照換照制度時,對於未繳清違規罰鍰者,沒有有效因應的配套措施,造成去年11月止仍有1301萬人未結清違規罰鍰,金額更達395億元,累計未結件數達2573萬件,10年間未結案件數成長逾11.5倍,累犯近218萬人,長期容任違規者不守法的行爲,導致事故攀升,交通部難卸其責。

另外,我國1968年雖明文規範汽機車駕駛人應「禮讓行人」,行人在行人穿越道具有絕對優先權,但該規定形同具文,推動多年的道安教育淪爲口號宣傳,未能建立汽機車禮讓行人觀念,而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況、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約佔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5成,行人違規穿越、未注意左右來車或其他違規而死亡比例高達3成,交通部、教育部等應檢討改善。

監委指出,警政署職司交通執法,透過強力取締已讓國人騎機車戴帽率提高、酒駕死亡人數逐年下降,而路口科技執法去年上半年執行成效較前年同期相比,死傷和事故數均有明顯減少,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應持續落實執行,針對行人任意穿越道路等違規行爲也應加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