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批窒礙難行 覆議國會改革法

行政院昨針對國會改革修法提出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中)表示,盼國會藉由憲政運作過程再次審議法案內容。記者曾吉鬆/攝影

行政院昨天針對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的國會改革修法,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提出覆議,政院端出七大覆議理由,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總統府稱會審慎評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覆議並非升高朝野對立,是盼國會藉由憲政運作過程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

這次是行政院憲政史上第十四次提出覆議,七點理由爲,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衆,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僞陳述,即可課刑責。

卓榮泰昨在行政院會中指出,立法院對人事同意權的行使,可能影響憲法與法定機關職權行使;藐視國會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等。

卓榮泰表示,因有上述窒礙難行之處,因此行政院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辦理覆議。

國會改革修法,政院火速提出覆議。政務委員林明昕表示,考量立院正在總質詢期間,又逢端午連假,爲趕在法定期限、十四日前完成,前天收到函文後就馬上召開專家學者會議討論。

據瞭解,總統府已在昨傍晚六時許收到行政院所呈的覆議理由書。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說,尊重行政院行使憲法賦予的覆議權,收到覆議理由書後,賴清德總統會審慎評估,再行妥適決定。她說,國會是民主象徵,然而此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過程引發社會各界關注,賴總統必會以國家發展與民主價值全盤並審慎考量,肩負起民主憲政守護者的責任。

當前立院朝野攻防激烈,外界認爲覆議恐常態化。主責覆議案的林明昕說,覆議本來就是常態,不是洪水猛獸或憲政危機,是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的良性憲政互動,盼經由這次事件互動後,未來就不需要再透過覆議解決相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