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少女當砲友 「臺北陳浩南」求重刑

19歲男子林以恩自稱「臺北陳浩南」,他在網路聊天室認識13歲的國中女生蝶蝶」,將她帶到MTV性侵後,恫嚇要她當「砲友」,前後性侵6次,甚至在橋下性侵她,女生將過程PO網,引發網友公憤,寫電子郵件向臺北地檢署檢察長楊治宇檢舉。北檢昨依加重性交罪嫌起訴林。

檢方調查時,林以恩坦承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是兩情相悅,且發生時間在100年,當時他僅17歲,也是未成年,企圖逃避罪責

但檢方傳喚當天與2人逛街的林男友人作證,確認發生時間在去年2月,當時林已滿18歲,另檢方也傳喚鄧佳華作證,證明案發時被害女學生未滿14歲,不採信林說詞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