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聚點爆裁員!資遣費還要「分期付款」 勞動局迴應了

星聚點西門店。(圖/翻攝GOOGLE地圖

記者楊亞璇臺北報導

星聚點KTV資遣100多名員工不料有員工控訴,星聚點一開始開出資遣費半年後分12期「分期付款」,經過協調後才改成三期付款,如果5月一期、6月一期,員工要等到7月才能拿到全額

對此,北市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施貞夙指出,資遣員工需在10天前通報,星聚點的確有在3、4月份有資遣通報,按照員工人數將近500人計算,不需要大量解僱通報;如果有欠薪、資遣費沒有付狀況,依照勞資爭議去調解,目前好像沒有解決,仍在調解中。

勞動局勞動基準陳昆鴻指出,有10幾位個案陸續申訴調解中,最主要都是資遣費爭議,依法要在終止契約30日內支付資遣費,如果沒有支付就違反《勞基法》,原本業者營運週轉困難,希望分12期支付,而業者趕緊去籌款,協調後改爲3期付款,但如果依然沒有在30天內支付,還是違反勞基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