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度加總破2000年!臺中工人把4姐妹當性奴 上訴重判22年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ingimage

臺中葉姓工人和1名單親媽媽交往,竟朝她4名讀國中、國小女兒下手,強令女童用「含冰淇淋方式」幫他口交,性侵、偷拍4姐妹高達362次。法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等367罪判他15年,二審直言宣告刑已提告至30年,且葉刑度加總超過2000年,一審僅判15年太輕,撤銷改重判22年,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葉男2022年4月和單親媽媽交往,對方將4名女兒帶到葉位在梧棲、大肚租屋處同住,葉同年5月31日起,就以持有女友不利證據爲由,要求她的大女兒替自己口交併指侵,過程還會拍照,硬上至少222次,只有在少女生理期時才停止。

葉還曾強壓大女兒頭逼口交硬上1次、趁她洗澡時逼迫開視訊偷截圖3次,又因不滿她交男友就持剪刀攻擊少女害她頭、臉及腳部有戳刺傷。

檢警查出,男子另以1周2次頻率,分別對二女兒、三女兒指侵及強壓頭逼口交,各下手68次、68次,又對二女兒佯稱下體有髒東西,強脫她褲子拍攝1次。且葉連當時僅國小的小女兒也不放過,曾強令女童以「含冰淇淋方式」幫他口交3次,直到二女兒去年6月向校方反應才曝光。

臺中地院一審理,葉坦承不諱,且他還在母女報警後傳訊說「什麼事情我沒在怕的」、「妳媽媽的把柄在我手上」,「這次我敢跟你們玩大一點」等語。大女兒也說,葉長期說要陷害媽媽,她才逼不得已被硬上,二女兒、三女兒也說每週都會被葉性侵、被叫去房間逼口交。

一審審酌,葉犯後坦承僅國中畢業,經濟貧寒等,認爲檢方求刑30年過重,依加重強制性交、兒少性剝削等367罪,一共判他15年,檢方不服上訴。

臺中高分院二審指出,執行刑上限從原本20年提高至30年,是爲避免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過輕,而讓犯案件數多者反受優待,審酌葉男宣告刑總和超過有期徒刑2000年,各罪都是凌辱4名少女造成終生痛苦。

二審認爲,一審量處15年,僅達上限的一半,尙有過輕,經考量葉男罪數、刑期加總及各罪侵害法益,還有葉的人格、復歸社會可能等,撤銷改判他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