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當家方知持家難 司改不容喊爽

參審好還是陪審好?依民團兩制並行版本,除制度繁瑣,民衆還得要適應兩種不同的訴訟制度。圖爲士林地院模擬法庭,讓民衆體驗國民法官制。(本報資料照片

各方對參審、陪審制立場差異

讓沒有法律專業的民衆參與刑事審判,是世界法制先進國家共同趨勢,我國卻因陪審制與參審制爭吵不休。民進黨1999年通過的黨綱行動綱領,雖曾主張建立陪審制,但當家方知持家難,具有高度專業門檻司法制度,絕對不是「喊爽」或是數人頭就可。

政府執政 要爲全民負責

參審好還是陪審好,這不是自然科學有一定定律。民團堅持兩制並行,還吵到學法律出身的蔡英文總統那裡,引發一場風波不小的法界爭戰。就現實面,實施陪審制,有罪無罪都由陪審團決定,又不必寫判決書,反而減輕法官的負擔,何樂不爲。爲什麼法院順勢就贊同陪審,落個輕鬆。

政府執政是要對全民負責,依民團兩制並行版本,除了制度繁瑣,民衆要適應兩種不同的訴訟制度外,箇中沒有說明白的,就是陪審要耗費國家更多公帑,民衆也要花重金聘請律師,才能打官司,大家常見的英美陪審制,會被譏爲有錢人才能打官司,正是如此。

陪審愈多 財政花費更巨

實施陪審,最重要的就是減少民衆預斷有罪心證,也因此,爲確保無罪推定原則刑案起訴時,先不將卷證資料移送給法官的「起訴狀一本主義」等重要配套,並未同時討論,更遑論如何解決,陪審員犯罪發生、偵查到起訴,如何不接觸相關資訊產生先入爲主的認知。

還有民團版本,實施陪審案件,不止重罪還有輕罪案也適用,適用陪審案件愈多,國家財政花費更巨,更別提現行國內法院硬體設施不敷使用,難因應衆多陪審案。另還有不少具有高度政治性,如違反集遊法反滲透法;刑法妨害公務罪、內亂外患罪等案也是陪審案件。

政治案件 審判易陷僵局

處理政治性案件,陪審員如果藍綠白皆有,若有「死忠」者,絕對難達成一致性決議,僵局陪審,就得廢棄原本程序,重來一次,勞民傷財,訴訟煎熬。

雖然民調顯示民衆知道陪審較多,但在明瞭陪審制沒有判決書、不附判決理由被害人不能透過檢方提上訴後,許多人就不想要陪審制。這也正是政府支持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制度的重要原因。好不容易等到即將立法,卻因爭執不下,延宕「最後一哩路」的立法,非全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