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特勤私煙案將宣判 國安局、華航互推稅賦責任

國安特勤私煙案將於6月11日宣判臺北地院上週辯論國安局華航人員均否認犯罪,互推煙品稅賦責任。(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院審理國安特勤私煙案,上週五辯論終結,據悉,無論是國安局少校吳宗憲軍官,還是華航空品處副總邱彰信等人員,均否認犯罪、互推稅賦責任,合議庭定6月11日宣判。

2019年7月22日,總統英文結束12天「自由民主永續之旅」返臺,調查局攔查發現國安局官員趁總統出訪機會夾帶近萬條私煙,企圖透過國賓禮遇通道闖關入境,創下桃園機場夾帶私煙最大數量紀錄

國安局軍士官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吳宗憲、張恆嘉李君偉黃柏維、劉尊彰葉信宏潘秉忠、張家維共8人被起訴;華航人員涉犯幫助逃漏稅等罪,邱彰信、協理於堯、組長黃川禎職員陳穎彥4人遭起訴。

另外,吳宗憲的女性友人訂購350條私煙,偵查時不認罪,也遭依違反稅捐稽徵法追加起訴,於審理期間認罪。

檢方論告說,依總統專機上機清表規定,應將煙品裝上飛機,讓隨機人員在飛機上刷卡購買,卻因數量太多,國安局人員與華航共謀,將其中9200條煙品留在保稅倉庫,待專機返國再「機邊交貨」,是利用不正方法逃漏稅;國安局人員將煙品混入一般行李,以公家車輛載運闖關,涉犯貪污重罪

國安局人員辯稱,華航知悉免稅煙品相關規定,仍同意購買大量煙品,讓他們主觀上認爲是合法的,應由華航負稅賦責任,而且軍士官只是「聽命辦事」;華航人員則辯稱,是在未稅區交付煙品,應由購煙者自行申報,而非華航,因此逃稅刑責應由國安局人員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