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呂蕙容:可借鏡日遺囑代用模式

信託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呂蕙容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指出,2021年統計全臺灣159萬家的中小企業,第一代持有主要股權的有43%,54%則是第二代持有,但未來五年內,由第一代持有股權的比重會下滑至5%。企二代則大舉提高至81%;另外,74%企業主預計十年內完成接班,但只有6%企業主作好健全的接班計劃。因此,以信託來協助完成傳承與接班責無旁貸,至少有一初步架構協助他們跨出第一步,再來作更完整的傳承。

呂蕙容說,目前採用家族信託的企業主還不多,是因爲臺灣在法制與稅制上有很多問題有待突破,例如法制上沒有國外這麼有彈性,稅制上亦無明確的函釋,例如受益人亡故時,稅制上如何課稅也還不明確,包括以信託財產來抵繳遺產稅等規定,未來希望更爲完善。

對於遺囑信託的推動,呂蕙容則特別介紹日本的「遺囑代用信託」模式,亦即安養信託結合遺囑信託的方式指出,這種作法是委託人生前就簽定簽約,所以委託人本人爲第一順位受益人,過世後纔有第二順位受益人指定親屬來繼承,另外,這種作法的好處,財產是共有的,任何一人不能來提領,可從契約里約定指定臨時金請領人。

呂蕙容認爲,臺灣可在一般信託里加入「遺囑代用」的想法,再與一般信託作結合,例如,家庭理財信託,加入代用條款,就可發揮家族財產管理及傳承的功能,比起日本的方式更有擴大財富的積極功能,尤其資產整合型的信託,因爲現代人財產很多元,整合型信託不用逐一簽契約,再結合遺囑代用條款,也不會有財產上的遺漏。

目前信託公會規劃的家族信託模式,已取得系統專利,對此呂蕙容說明,有四種模式,單次傳承適合簡易模式,普通模式則適於多次傳承,另外結合閉鎖公司的信託模式,可避免在法制上及稅務上的問題,至於企業主有幾百億的家族事業,建議加入家族辦公室設計,協助家族機構化,來系統管理投資的財富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