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佳在大賣場亂踹人她踹到鐵板了...

(示意圖/達志影像)

舊金山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廖偉平前妻洪媛庭,2016年4月前往板橋家樂福埔墘店購物時,遭到心情不好的陳姓女子朝她腹部踹了一腳,新北地院判決陳女還需賠償這位前外交官夫人3萬元的精神賠償金

洪庭媛提告表示,她根本就不認識陳女,但在去年4月9日下午4時許,在板橋三民路的家樂福板橋埔墘店購物時,卻無故遭到洪女猛踹她的腹部一腳,讓她受到腹壁挫傷之傷害同時,還以髒話不斷飆罵她,引來賣場內所有購物民衆側目圍觀,導致她身體及人格尊嚴受有巨大痛苦。

洪女說,由於陳女無故在大賣場裡踢她、罵她,害得她每到賣場便心生恐懼,除醫藥費外還對陳女求償20餘萬元。

陳女坦承,她不認識洪媛庭,當天確實是因爲心情不佳才踢了洪女一腳,但之後就沒有打洪女,她之前並沒有打過人,是因當天情緒大會處理纔會踢洪女,且洪女當時並沒有受傷,不該賠償。

新北地院審理認爲,陳女是因當天情緒不大會處理纔會踢人,依此狀況研判,絕無溫柔輕觸之可能,但洪庭媛求償的20萬元的賠償金太高,酌減判賠3萬元。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