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鄰居臘腸狗狂吠 他當場暴怒踹死下場慘了

去年瑞芳一名男子踹狗致死,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判處拘役30日、併科罰金20萬元。(本報系資料照/張志康基隆傳真)

臘腸狗是許多愛狗人士心目中的愛寵,不過去年8月新北市瑞芳有名朱姓男子,卻因爲鄰居飼養的臘腸狗對他吠叫,竟然猛踹體型嬌小的犬隻,致使重傷致死。經飼主提告,日前,基隆地方法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判處朱男拘役30日,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元,緩刑2年。

朱男去年8月晚間散步時,遇到這隻名爲「拉拉」的臘腸狗,拉拉衝向朱男吠了幾聲,朱男便以左腳猛踹拉拉頭部,並因傷重致死。經飼主向瑞芳分局報案,並由新北市動保處相驗,證實拉拉的確遭踹受傷並致死。基隆地檢署於今年3月以刑法毀損罪及動保法起訴朱男。

基隆地檢調查時發現,朱男雖然承認踹了拉拉,但他認爲,當時因爲拉拉突然衝向他,他爲防止自己被咬傷,才下意識地出左腳將狗頂回去。但檢察官認爲,朱男曾有飼養犬隻的經驗,並綜合飼主及證人的證詞,當時拉拉只是衝向朱男,並沒有實際攻擊行動,且拉拉是臘腸狗,相較於朱男顯得嬌小,且朱男的配偶也在身邊,所以不採信朱男的說詞,仍將其起訴。

基隆地方法院日前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判處朱男拘役30日,得易科發金,另外也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元,緩刑2年。若朱男拘役易科罰金,則朱男爲了那兩腳的代價,要付出新臺幣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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