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向有效 外交部再延長泰國、汶萊、菲律賓免籤1年

曼谷機場。(圖/記者彭懷玉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爲落實「新南向政策」,外交部6月11日召開跨部會會議,邀集主責國安警政調查移民管理觀光經貿事務主管機關會商達成共識,並報奉行政院覈定,自8月1日至明年7月31日止繼續試辦泰國汶萊菲律賓國民來臺免簽證措施

外交部指出,申請人須具備之條件包含:一、所持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二、持有回程機(船)票或至下一個目的地之機(船)票及有效簽證;三、旅館訂房紀錄或在臺停留期間住宿地址連絡資訊及適當財力證明;四、經中華民國入出國機場或港口查驗單位查無不良紀錄。

外交部說,基於推動「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人民來臺觀光、洽商及增進民間交流已見具體成效,並參考優質旅客來臺觀光及商旅平均停留天數,我國政府決定延長續試辦泰國、汶萊及菲律賓國民來臺免簽證措施一年,且同意停留天數爲14天,試辦期限至明年7月31日止。屆時將再視成效決定是否延長辦理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來臺旅客於106年達2,284,382人次,較105年1,789,503人次增加27.65%,成長幅度可觀,足證此項免籤措施已發揮預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