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臺華輪掀波 營運商控告澎縣府

澎湖新建臺華輪案」,再掀波瀾,參與營運標的惠航船舶公司營運長趙子隆(右)12日委任律師佑良(左)等人向澎湖地檢署按鈴控告澎湖縣政府涉嫌背信與妨害採購法等,由檢方受理。中央社 105年12月12日

澎湖新建「新臺華輪案」再掀波瀾,參與營運標的惠航船舶公司營運長趙子隆,今天委任律師向澎湖地檢署按鈴控告澎湖縣政府涉嫌背信與妨害採購法等,由檢方受理。

澎湖縣政府發言人蘇文章表示,縣府新建「新臺華輪」案很單純,目前根本還未定案營運商也尚未得標或廢標,只是地方與中央對新建臺華輪有客貨分離等共識,但在還未定案前,一切仍照計劃來執行。

分別擔任惠航與慧洋海運營運長的趙子隆,今天上午由律師陳佑良和商業代表陪同,在議會召開記者會,發表對縣府片面取消營運標評選會和謊稱縣府要自負盈虧等6大聲明,按鈴控告澎湖縣政府。

趙子隆表示,澎湖新建「新臺華輪案」由中央補助新臺幣18億元,歷經2任縣長原本在103年完成,但現已是105年底了,還在規畫,今年11月政委張景森抵澎與議員座談和聽取地方意見後,政院針對澎湖與金馬離島交通船,未來考量收回由交通部接手統籌管理,縣府因而片面取消了營運商評選,使新建的新臺華輪案,宣告中止。

律師陳佑良指出,惠航公司從新臺華輪建造案,一切按既定程序進行,歷經2位縣長4年研議拍板,卻在短短2個月內,中央未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敲定收回,縣府自我打臉推翻決策,諸多疑義發函要求溝通說清楚,但都置之不理,只好訴之於公權力

陳佑良亦指出,縣府所訂的新臺華輪委託經營與管理採購案,惠航所提供的500萬元押標金,已依採購法存入縣府專戶,至於1年960萬元的權利金,也是由得標廠商負擔和自負盈虧,縣府無須負擔。

澎湖新建「臺華輪」案,在傳出將由中央接手和進入司法程序,建造期程勢必再受影響延後高馬航線目前行駛長達28年之久的老舊「臺華輪」,看來還不能功成身退,短期內還得繼續擔任高馬航線的重任。10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