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消防局局長秘書「假督勤」 還報加班費
新北市消防局外觀。圖/聯合報資料畫面
據瞭解,謝姓女子前年升任二線四星專員,去年二月起擔任危險物品管理科秘書,並支援局長室秘書,負責局長李清安行程及執行督勤業務。
去年新北市消防局有人向廉政署檢舉謝女督勤狀況異常,廉政署調查,謝女去年三月到九月每次申報督勤均未執勤,還使用督勤公務機車接小孩、買菜,督勤時間結束後再返回局裡,事後申領超勤加班費。
廉政署將全案轉交新北市消防局政風室,由政風室要求謝女繳回溢領加班費,並召開考績會記謝女小過,再依瀆職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做出緩起訴處分。
事後有人向媒體爆料,指消防局僅對謝女記一支小過,讓她續留局長室,今年甚至推薦謝女受晉升簡任官訓,簡直太離譜。
新北市消防局昨天表示,接獲檢舉後第一時間由政風室進行調查並召開考績會進行行政處分,同時主動移送地檢署,一切依法秉公處理;謝女已於前天歸建原單位,至於簡任官訓部分,依資績評比後提考績會審議後推薦參加訓練,絕無包庇、輕縱。
侯友宜昨天得知此事,表示市府所有人員都應遵守公務人員相關規定,不能觸犯相關法令,任何不法情事或不當行爲,「我們都不會寬貸、都會正視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