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現值280億土地攏找嘸地主! 25年後充公國庫
新北市110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將由各地政事務所自4/1起公告至6/30止。今年度公告被繼承人計2447人、土地16233筆、建物計1022棟,依110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達新臺幣280億餘元。其中,最高價的一筆土地位於三重崁頂公園附近的三百多坪土地,現值24.5億元。
地籍科科長黃雅萍指出,在公告期限內未被辦理繼承的標的物,將列冊管理,期限爲15年,若繼承人在這15年未辦理繼承,地政局會將標的物移轉給國產署公開標售,轉爲價金存於專戶,10年期限一到,若仍無人辦理請領,將會充公國庫。
地政局表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爲15年;逾期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
地政局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之義務及繼承財產之權利,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