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少女遭猥褻 父怒嗆社福機構都沒通知監護人
三重行政中心外觀。(張鎧乙攝)
新北市一名12歲少女2022年在三重某社福教育機構的課程上,遭到14歲的學長性騷、猥褻多次得逞。其父親怒批該機構事發後沒通知監護人,近期判決出來,肇事同學和家長人間蒸發,他哭訴無門。對此,該機構迴應,有持續關注孩子的狀況。
據瞭解,少女2022年7月被轉介到三重社福機構,少女父親指控,女兒7月中在機構課程期間被14歲的學長性騷、猥褻多次,更扯的是,對方甚至拍照留影,非常惡劣,而他身爲法定監護人,但該機構卻只和祖母聯繫,他在2個月後才得知女兒受辱,憤而提告,向該機構教師詢問,但教師表示機構監視器不能提供,且不斷踢皮球說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他們管不了。
對此,社福機構表示,當時是暑假期間,確認男學生有性騷、猥褻事實後,已立刻請他離開機構,並通報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處理,因兩方就讀不同學校,通知學校輔導室後,校方就跟這兩個孩子開始做一系列的輔導與教育,所有程序都有依照性平法規定進行。
該機構指出,受害少女在事件後仍然留在機構參加課程,之後因爲其父不希望機構繼續照顧孩子,所以少女待1個多月就離開,不方便再跟他們直接做聯繫,而是透過雙方的社工,一直在關注孩子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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