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非法捕捉280隻保育龜...虐死13隻 面臨最重5年徒刑

新北市林姓男子涉從雙北地區,非法捕捉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食蛇龜」、「柴棺龜」共280只,更加以虐待,導致13只龜類死亡,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併科高額100萬元罰金,以保護野生動物。

起訴指出,林男今年9月2日前某時,在北宜公路、臺北市南港區、木柵、陽明山等山區,捕捉食蛇龜177只、柴棺龜103只,使龜類脫離原本應棲息溪流、池塘等水域環境,再帶回父親名下位在淡水區的土地,把280只龜類放在長期沒換水的不鏽鋼桶槽及塑膠桶槽內加以虐待,不當對待下,最終8只食蛇龜、5只柴棺龜死亡。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民衆通報,今年9月5日前往淡水查扣食蛇龜活體169只、死體5只,柴棺龜活體98只、死體5只;警政署保七總隊也在案發地附近查扣食蛇龜死體3只。

林男警詢時坦承犯行,稱是自己喜歡,不是故意的。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最重5年徒刑的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罪起訴,直言他完全無視保育法規範,非法獵捕瀕臨絕種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同時騷擾、虐待致部分龜類死亡,犯罪手段惡劣,對自然生態危害不輕,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依同法條併科高額罰金,最高達100萬元。

士林地檢署指出,食蛇龜、柴棺龜兩種龜類均爲臺灣原生且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且依棲地特性,易遭受盜獵威脅,常被非法獵捕作爲中藥材或寵物,均應善加珍惜及保護,絕不能非法獵捕、騷擾及虐待。

新北市林姓男子非法捕捉280只保育龜類,因不待對待,導致13只龜類死亡,士林地檢署依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罪起訴。記者翁至成/翻攝

新北市林姓男子非法捕捉280只保育龜類,因不待對待,導致13只龜類死亡,士林地檢署依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罪起訴。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