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看藝文表演貴鬆鬆? 葉元之提案:娛樂稅比照北市稅率
▲ 新北市議員葉元之質疑新北娛樂稅比北市高,擬提案要求比照北市稅率。圖爲興傳奇青年劇場於林家花園表演。(示意圖/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臺北市政府上個月宣佈,爲促進娛樂產業發展,北市娛樂稅減半課徵七個月。新北市議員葉元之在預算審查時表示,雙北是共同生活圈,市民在新北從事娛樂活動,要繳比臺北高的娛樂稅,相當不合理,與市府經濟發展及推動藝文活動的目標相違背,將會提案促使市府對於藝文活動等項目的娛樂稅比照北市稅率徵收。
葉元之指出,娛樂稅是非常不合時宜的稅,是早期農業時期,爲了鼓勵大家努力工作,避免消費、減少娛樂,有「寓禁於征」的政策意義。但現在已經是工商社會,看電影、看藝文表演等娛樂,早就是民衆日常的休閒生活,沒道理要用課稅的方式來「懲罰」民衆。
葉元之舉例,像是時下年輕人很愛看的脫口秀,除了業者必須繳營業稅外,觀衆也必須繳娛樂稅,這就是變相不鼓勵大家來看錶演,打壓相關藝文活動的發展。
雖然娛樂稅極度不合理,考量市府財政困難,葉元之主張先從藝文表演活動開始降徵,至少跟臺北市的稅率一樣,才能凸顯市府重視藝文活動。
葉元之表示,未來板橋火車站旁會有大型的表演中心,新北也陸續興建具規模的表演場館,若不降娛樂稅,民衆要是看「蔡依林演唱會」或是「雲門舞集表演」,新北市收的娛樂稅都比臺北市高,相當不合理。職業表演娛樂稅,市民在新北要繳10%,在北市只要2.5%。
葉元之說,根據稅捐處估算,若是將藝文活動娛樂稅比照臺北市徵收,估計使新北市府稅收減少750萬,其實影響不大,但能凸顯新北市重視娛樂業發展形象,更有利市府招商,以及民衆來新北消費,其實對新北市政發展更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