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交大推路口停讓觀念 警化身英雄電影主角拍微電影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交岔路口經常發生車禍當事人常自認沒錯,彼此吵得不可開交,一般民衆對於交岔路口的路權歸屬也不甚清楚,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宣導路口停讓觀念,日前由員警化身蝙蝠俠蜘蛛人美國隊長等超級英雄主角拍攝交通宣導影片,並由專責事故處理女警總結解釋,讓民衆可以簡單瞭解責任歸屬。

新北交大表示,交岔路口路權區分判斷順序基本觀念簡如下:一、當路口有交通警察在指揮時,以交通警察的指揮爲最優先遵行。二、路口設有紅綠燈號誌應依燈號指示,在圓形綠燈左轉時,要注意讓對向直行車先行;如果是直行箭頭綠燈時,注意不可以搶先左轉,必須在左轉箭頭綠燈亮時,才能左轉。

三、沒有號誌的路口或巷弄口路權:(一)支道要讓幹道車先行。那如何區分幹道或支道呢?幹道與支道不是以路的寬度或路街巷弄來區分,而是要看路口如設置有「停」、「讓」之標誌或「倒三角」白色標線或「紅色閃光燈號」的道路,表示是支道,必須讓幹道車輛優先通過。(二) 路口未設置有任何標誌、標線或號誌者,依你與對方行車的方向進入路口的車道數來計算,車道數較多的ㄧ方爲幹道,車道數較少的則爲支道;少線道必須讓多線道的車輛先行。(三)在沒有區分干支道,而且車道數又相同之路口,則應遵循幾點原則:1.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2.同樣都是直行或轉彎的車輛,左方車應該要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新北市交通大隊推行路口車輛禮讓,特由員警化身英雄電影系列主角拍攝微電影,加深民衆禮讓觀念。(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警方也提醒駕駛「紅燈停,綠燈行」是最基本的世界交通共通語言行經有號誌路口時,要減速慢行,以免燈號轉換,煞車不及容易與前方車輛追撞,此外,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看清楚干支道區分及「停」、「讓」標誌,尤其是在視距不良的巷弄口,如果有「停」的標字或標誌,汽機車一定要確實停車,看清楚確認安全後,再起步通過路口。每個用路人都能爲他人預留足夠反應時間空間,不任意違規,相互禮讓,小小讓步就可避免肇事,進而避免後續司法訴訟及鉅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