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怨報復調查機捷延宕? 監察院:此案調查已歷時一年

監察院調查何煖軒行政違失。(圖/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監察院日前調查桃園機場捷運延宕責任,指出前桃園機場捷運公司董事長現任華航董事長何煖軒有12項行政違失,並糾正交通部與高鐵局。但有媒體指出,該案的調查員因人事關說不成,才挾怨報復,爲此,監察院於11日晚間澄清此「非屬事實」,並公開調查過程以示證明

機捷一再延宕通車,監察院指出何煖軒共有12項違失責任,而日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跳出來爲他聲明,指出當時何煖軒擔任高鐵局長期間,機捷尚未招標,且第一次流標更是在他卸任之後,因此表示政府依法論事,而非任意栽贓

但有媒體報導,此案的調查員是因爲人事關說不成,才挾怨報復。對此,監察院表示,該案於104年7月22日立案,由三位委員調查,並在同年9月10日聽取交通部簡報後,於11月27日實地履勘,並自105年1月11日至6月1日止,計有7場次詢問會議

而針對會議的詢問對象,包括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桃園市政府官員(含卸任官員)及桃園捷運公司人員,並於105年7月中旬完成調查報告後,在同年的8月2日依行政流程送請委員會審議,接着8月9日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審議通過,表示此案的歷時已逾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