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冠亨判刑6年 受害者遺孤許小妹忍痛安慰姑姑不要哭

記者李安君臺北高雄電話專訪

「葉少爺葉冠亨涉嫌酒駕案害3命,高雄地方法院9日下午一審宣判,葉冠亨被判6年刑期,全案可上訴。受害者李幸蓉許明義夫妻雙雙身亡,獨留一位8歲小女孩,她的姑姑淑嬋接受《ETtoday新聞雲》專訪時忍不住落淚,許小妹(如圖)在一旁查覺情況不對勁,用童稚聲音呼喚着:「姑姑,不要哭,不要哭!」許淑嬋說,不管判10年20年100年或無期徒刑,對受害家屬來說都於事無補。「妹妹最近告訴我:姑姑,這是禿鷹絨毛娃娃,是媽媽送給我最後的禮物!」那「最後」二字很讓人感慨。

今年4月25日清晨,22歲的富少葉冠亨酒後駕駛賓士車,在高雄市中華三路、光復一街口撞死清晨運動證券公司副理李幸蓉(47歲),同車友人陳岡逸也傷 重不治,3天后,李幸蓉的丈夫許明義(49歲)也疑因太過悲傷、處理愛妻後事極度勞累,不幸在家中猝死,夫妻倆留下年僅8歲、就讀小二獨生女,一個原本幸福美滿小康家庭因此破碎。

「今天很多人來問我感想,我能有什麼想法呢?父母雙亡,小女孩一夜之間變孤兒;每天上學時,沒有親愛的爸爸媽媽揮手親吻說再見,放學時,也沒有父母笑着迎接她說『回來了』,晚上睡覺前,再也聽不到Good Night的溫柔祝福…。」

許淑嬋哽咽着說:「妹妹到現在還是不太主動提及爸爸媽媽的事,我看得出來她一直在忍着傷痛,妳可以想像她忍傷痛的模樣嗎?想哭又不願意在大人面前哭,一種悶悶憋着嘴的表情,我告訴她:想哭就哭。我也試着引導她把情緒釋放,告訴她:妹妹,沒關係,真的沒關係,哭出來…。」

7月4日,許淑嬋接受《ETtoday新聞雲》專訪時曾表示:「妹妹比我們想像中還要勇敢,我有時談起她的父母紅了眼眶,妹妹還會安慰我說:姑姑別難過。」許淑嬋說,8歲 的許小妹其實是已經懂事的年紀了,知道父母早就離開她了,但這兩個月卻不主動提及,她往往是藉着小景小物思念爸爸媽媽,「這枕頭是媽媽的,那枕頭是我 的」、「這恐龍是爸爸買給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