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晨報》-趙作海被旅遊 另種形式的拘禁

評論解讀因爲「殺害」同村人並已在監獄服刑10餘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趙作海,因「被害人趙振晌的突然回家而被宣告無罪釋放。這起烏龍案赤裸突顯出大陸司法人權問題嚴重,嚴肅地讓人笑不出來。更誇張的是,趙作海一出獄就「被(領導)帶去旅遊了」。

今年4月初,被趙作海「殺害」10多年的趙振晌突然回家,此時,趙作海已因「故意殺害趙振晌」服刑11年,被釋放後並沒有回到他最想見的親人身邊,他的親人也根本無法接近他,他剛走出監獄大門,就在第一時間專程趕來的當地主要領導接走。政府向蜂擁而至的媒體解釋說,趙作海「跟縣委書記在一起」、「被帶去旅遊了」。

領導「劫」走趙作海帶他去旅遊,這真是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行爲。一個公民受11年的牢獄之冤差點丟掉性命,被一個荒唐的錯判逼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如今冤情得以澄清,本該讓其趕緊回到親人的身邊,讓親情慰藉他的傷痛和用溫情撫慰他的心靈。再說了,被無罪釋放的趙作海已經是一個自由人,出獄後選擇去哪裡,政府應該尊重他的自由。

侵犯自由 妨礙調查

另一方面,使一個無辜者承認自己殺了人,可想而知趙作海受到了怎樣殘酷的刑訊逼供──該省高院紀檢、監察部門立案調查,也是輿論關注的最大焦點。作爲當事人受害者,趙作海是刑訊逼供調查最關鍵證人,他掌握着真相,輿論等待他說出真相。所以,他應受到「免於被政府威逼利誘」的保護。爲避「逼趙作海說未受刑訊逼供」之嫌,政府也不應該「劫」走趙作海。

當地政府第一時間將趙作海「劫」走,以「旅遊」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將已失去自由11年之久的趙作海繼續與家人和輿論隔離,既毫不近人情,又侵犯了趙的自由,更嚴重妨礙了調查的公正政府部門被懷疑對趙作海進行了刑訊逼供,現在趙作海出獄後立刻被政府接走,誰知道趙是「被旅遊」了,還是在「被旅遊」下受到了政府的威逼利誘,軟硬兼施,迫使趙不準跟媒體說自己11年前受到了警方的刑訊逼供,以此遮地方錯案錯判之羞?

真不知道,當地政府領導第一時間讓趙作海「被旅遊」,是因冤屈了一個公民而感到無比歉疚,想通過「旅遊」這種方式補償和撫慰受害者,還是一種「維穩封口」的方式:第一時間劫走證人對其施壓讓其閉口,害怕他出獄後跟媒體「亂說」,曝出當年那些刑訊逼供的醜事

查明真相 最好補償

如果當地政府真有歉疚和認錯之心,真對受到冤屈的趙作海心存歉意,靠這樣的「領導接風」和「旅遊散心」根本是補償不了的。錯案害得趙作海妻子改嫁,4個孩子3個送人,11年獄中度過,相比公民趙作海這11年中所受的痛苦和冤屈,相比錯案給趙作海的肉體精神上帶來的巨大傷痛,此時任何補償都顯得輕如鴻毛和一文不值。真有愧疚之心和補償之意的話,應讓真相大白於天下,應讓趙作海向媒體說出自己當初在公安局受到的待遇,應讓那些作惡者冤案製造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這個時候,真相是對趙作海最好的撫慰,問責是公衆最期待的補償。讓剛走出監獄的趙作海跟着領導去旅遊,名爲補償和撫慰,實爲另一種形式的拘禁。

(摘錄自《瀟湘晨報》2010-05-11,作者曹林

記者超羣整理

評論解讀因爲「殺害」同村人並已在監獄服刑10餘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趙作海,因「被害人」趙振晌的突然回家而被宣告無罪釋放。這起烏龍案赤裸突顯出大陸的司法人權問題嚴重,嚴肅地讓人笑不出來。更誇張的是,趙作海一出獄就「被(領導)帶去旅遊了」。

今年4月初,被趙作海「殺害」10多年的趙振晌突然回家,此時,趙作海已因「故意殺害趙振晌」服刑11年,被釋放後並沒有回到他最想見的親人身邊,他的親人也根本無法接近他,他剛走出監獄大門,就在第一時間被專程趕來的當地主要領導接走。政府向蜂擁而至的媒體解釋說,趙作海「跟縣委書記在一起」、「被帶去旅遊了」。

領導「劫」走趙作海帶他去旅遊,這真是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行爲。一個公民受11年的牢獄之冤,差點丟掉性命,被一個荒唐的錯判逼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如今冤情得以澄清,本該讓其趕緊回到親人的身邊,讓親情慰藉他的傷痛和用溫情撫慰他的心靈。再說了,被無罪釋放的趙作海已經是一個自由人,出獄後選擇去哪裡,政府應該尊重他的自由。

侵犯自由 妨礙調查

另一方面,使一個無辜者承認自己殺了人,可想而知趙作海受到了怎樣殘酷的刑訊逼供──該省高院紀檢、監察部門已立案調查,也是輿論關注的最大焦點。作爲當事人和受害者,趙作海是刑訊逼供調查最關鍵的證人,他掌握着真相,輿論等待他說出真相。所以,他應受到「免於被政府威逼利誘」的保護。爲避「逼趙作海說未受刑訊逼供」之嫌,政府也不應該「劫」走趙作海。

當地政府第一時間將趙作海「劫」走,以「旅遊」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將已失去自由11年之久的趙作海繼續與家人和輿論隔離,既毫不近人情,又侵犯了趙的自由,更嚴重妨礙了調查的公正。政府部門被懷疑對趙作海進行了刑訊逼供,現在趙作海出獄後立刻被政府接走,誰知道趙是「被旅遊」了,還是在「被旅遊」下受到了政府的威逼利誘,軟硬兼施,迫使趙不準跟媒體說自己11年前受到了警方的刑訊逼供,以此遮地方錯案錯判之羞?

真不知道,當地政府領導第一時間讓趙作海「被旅遊」,是因冤屈了一個公民而感到無比歉疚,想通過「旅遊」這種方式補償和撫慰受害者,還是一種「維穩封口」的方式:第一時間劫走證人對其施壓讓其閉口,害怕他出獄後跟媒體「亂說」,曝出當年那些刑訊逼供的醜事。

查明真相 最好補償

如果當地政府真有歉疚和認錯之心,真對受到冤屈的趙作海心存歉意,靠這樣的「領導接風」和「旅遊散心」根本是補償不了的。錯案害得趙作海妻子改嫁,4個孩子3個送人,11年獄中度過,相比公民趙作海這11年中所受的痛苦和冤屈,相比錯案給趙作海的肉體和精神上帶來的巨大傷痛,此時任何補償都顯得輕如鴻毛和一文不值。真有愧疚之心和補償之意的話,應讓真相大白於天下,應讓趙作海向媒體說出自己當初在公安局受到的待遇,應讓那些作惡者和冤案製造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這個時候,真相是對趙作海最好的撫慰,問責是公衆最期待的補償。讓剛走出監獄的趙作海跟着領導去旅遊,名爲補償和撫慰,實爲另一種形式的拘禁。

(摘錄自《瀟湘晨報》2010-05-11,作者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