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嫺「沒登記」還是合法夫妻! 律師解密:具完全效力
藝人何守正與小嫺2012年在美國登記結婚,雖有在2013年宴客,但兩人未在臺灣登記,在法律效力上,2人頂多只是同居關係,12日他透過律師發表聲明,除了澄清兩人還未正式「離婚」,只是處於分居狀態中,也針對是否爲「合法配偶」的問題提出解釋,表明即使在臺灣沒有登記,但「於我國具完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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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嫺與何守正雖然只在美國登記結婚,但在臺灣也具法律效力。(圖/翻攝自小嫺臉書)
何守正12日透過律師聲明表示,他與小嫺於2012年在美國結婚,「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相關規定,該婚姻於我國具完全效力」,即使兩人在臺灣並未正式登記,並不會妨礙臺灣認證二位是「合法配偶關係」,也當然並非外界所說是「有實無名」的關係。
另外,小嫺過去曾表明,並不介意有沒有登記,相信不用結婚證書,和老公的感情也可以長長久久,加上工作滿檔也不急着辦理,「只要我們日子過的穩定開心就好」。
【何守正聲明稿全文】
茲代何守正先生澄清說明如下
一、黃瑜嫺(小嫺)與何守正繫於2012年美國結婚,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相關規定,該婚姻於我國具完全效力,即便二人尚未在臺灣辦理登記,仍無礙二人於臺灣合法配偶關係,因此並無外界所稱「有實無名」、未登記而無婚姻關係之疑義。
二、對於未來生活規劃及相處,小嫺與何守正仍在溝通協調中,目前暫處於分居狀態,均持理性和平之態度面對,非如外界所傳已離婚,更無逼迫離婚等事,相信雙方均有智慧及能力作出最好決定。
三、至於外界傳言有第三者並非事實,更遑論有在第三者面前要求分手等虛構情事,此部分已涉及妨害名譽,請外界與媒體勿再無根據下任意揣測詆譭,若有不實言論將提出刑事告訴以保權益。
四、其它如同守正於個人臉書之說明,未能繼續相處之原因在於彼此想法及生活差距而漸失共識,守正亦尊重個人宗教信仰,此部分涉及雙方隱私及個人領域,請外界給予兩人其家人空間,對此也將不再多有迴應,請見諒,謝謝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