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樓梯間嘗禁果 2惡男偷窺又錄性愛片勒索代價慘

國中小情侶校內偷嚐禁果,少年遭2惡男持偷錄性愛片勒索。(非事發意圖/摘自《Dcard》)

宜蘭一對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小情侶,108年4月間樓梯間偷嚐禁果,因爲沒有戒心,遭2名擁有多項前科陳男蔡男撞見,蔡男立即拿起手機偷拍2人性愛片,藉此向少年阿新(化名)勒索得手5500元,阿新心生畏懼,向父親告知此事全案曝光。宜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拍攝少年爲性交行爲之電子訊號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恐嚇取財罪,將蔡男判刑1年8月、陳男判刑10月。

據瞭解,28歲蔡男有公共危險前科,30歲陳男(30歲)也有侵佔、詐欺、竊盜等多項前科,2人服完刑後不知悔改,108年4月6日上午8時許,準備走上五結鄉某國小頂樓時,正巧撞見少年阿新與少女小萍(化名)在樓梯間親熱,便躲在一旁觀看,蔡男還拿出手機錄下2人性交過程

蔡、陳2人見小情侶辦完事,就在該國小中庭影片拿給阿新看,並勒索3000元,阿新擔心影片被散佈答應給錢, 蔡、陳得手後,阿新以爲已經擺平,沒想到當天下午3時許,又接到蔡男來電稱「早上沒把影片刪除」,要求阿新再給2000元,還嗆:「拿不出來就找家人要」,阿新因爲實在拿不出錢,心生畏懼,只好將實情告訴父親,父親聽後氣炸報警,全案因此曝光。

法官審酌蔡男罔顧阿新與小萍都是未成年,私自竊錄2人性交影片,藉此要脅、勒索阿新,使其心生畏懼;犯案過程中,陳男皆在一旁,應視同正犯,因而依拍攝少年爲性交行爲之電子訊號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恐嚇取財罪,分別判處蔡男有期徒刑1年8月、陳男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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