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查覈市售住宅租賃契約 逾3成門市仍賣舊版

根據消保處針對市售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查覈結果,查覈120家門市,有38家門市陳列舊版契約,比例爲31.7%;各門市共計陳列286份契約,其中83份爲舊版契約,比例爲29%。(本報系資料照)

爲維護租屋市場秩序,消保處會同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針對全國書店、生活用品百貨、四大超商等共計120家門市所陳列之286份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進行專案查覈,結果有38家門市仍陳列舊版契約,比例高達3成,消保處已要求各銷售通路下架舊版契約。

根據消保處針對市售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查覈結果,查覈120家門市,有38家門市陳列舊版契約,比例爲31.7%;各門市共計陳列286份契約,其中83份爲舊版契約,比例爲29%。

消保處表示,舊版契約存在「押金上限及返還時點不明確」、「不當轉嫁稅捐」、「加重承租人違約之責任」等不利條款,貿然簽約恐對自身權益有所損害。簽約前務必選擇正確的銷售通路購買新版契約,並自備新版契約與出租人簽約。

再者, 租賃契約倘由出租人提供者,應逐點核對契約內容是否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相同;最後,若出租人提供不合規定之舊版契約,應拒絕簽約,並可檢附事證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消保處呼籲,印製業者及銷售通路業者,在成本及獲利考量外,應注意企業形象並肩負社會責任,主動「回收」及「下架」舊版契約,並印製、陳列新版契約,以維護整體租屋市場秩序,並保障租賃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