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新”求“質”十五載 創業板“先行先試”再起航

十五載風雨兼程,十五載春華秋實。

十五年前的今天,隨着首批28家企業上市,創業板正式開板,承載起服務創新的歷史使命。揚帆十五載,創業板已成爲全球最具活力的資本市場之一,培育壯大了一大批優質科技企業,有力推動了我國創新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

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大力推進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當前,創業板服務創新的初心未變,錨定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方向未變。展望未來,創業板在服務優質科技企業方面還將有哪些新舉措,將如何繼續完善適應新質生產力發展特徵的制度機制值得期待!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楊坪 深圳報道

ChiNext是創業板的英文名稱,寓意是“中國的未來之板”。

十五年前,承載着服務創新的歷史使命,被寄予服務經濟轉型、孕育未來產業期望的創業板揚帆起航。

2009年至2024年,是創業板市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快速發展的十五年,它不僅見證了中國經濟發展成就,也爲中國經濟發展注入了新動力。

截至目前,創業板上市公司數量已達1358家,總市值超12萬億元,是全球最具活力的市場之一,培育壯大了一大批優質科技企業。這裡,高新技術企業家數佔比約九成,近七成公司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

在先進製造、數字經濟、綠色低碳等重點領域,創業板集羣化發展優勢明顯,有力推動我國創新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

“多年以來,創業板爲公司提供了多次重要的融資機會。公司自身也感受到創業板一心爲上市公司做好服務,特別是服務具備創新精神的民營企業,不僅持續爲公司提供各類指導、培訓,傳遞最新監管政策、幫助公司瞭解資本市場動態、指導公司加強內部治理、提高發展質量,也傾聽企業聲音和建議。公司多次受邀參加深交所及創業板組織的上市公司交流會,反饋關於資本市場和監管的各類建議,交易所和創業板均予以積極迴應。”作爲創業板企業代表,藍思科技董事長周羣飛說道。

“中國未來之板”

20世紀90年代末,我國經濟開始進入加速轉型時期,大批創新型、成長型科技企業開始登上歷史舞臺,迫切需要資本市場的助力。

在這個時代背景下,創業板應運而生,順應了時代浪潮的呼喚。

從1999年8月,頂層設計明確“適時設立高新技術企業板塊”起,歷經十年籌備,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公司登陸創業板,自此,創業板開始了高速成長之路。

2020年8月24日,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平穩落地,市場基礎制度進一步完善、市場功能持續提升。2021年8月4日,創業板上市公司數量破1000家,總市值超10萬億元。

如今,創業板上市公司數量已達1358家,總市值超12萬億元。尤其是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生物、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等優勢產業集羣化發展趨勢明顯,相關公司總市值超9萬億元,佔板塊比重高達75%,創業板已經成爲名副其實的“中國未來之板”。

近年來,創業板的成交量與活躍度持續提升,投資者數量超5000萬,其近5年,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平均在五成左右,與創業板成立以來前十年平均的38%的水平明顯提高,公募基金持股佔比增加2.5個百分點至8.38%,外資持股佔比增加3.03個百分點至3.67%。

板塊的產品體系也持續豐富,創業板指自2010年6月1日發佈以來,逐步成爲反映中國經濟轉型升級和創新創業企業發展的核心指標。目前全市場跟蹤創業板指數的ETF規模達1800億元,跟蹤創業板50指數的ETF規模達到491億元,“創”系列ETF總規模達2430億,已經成爲全球最具活力的創業板市場之一。

創業板的快速發展,亦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帶來亮色。

2009年創業板開板之前,資本市場主要服務於成熟的、大規模的企業,A股上市公司中重工、化工產業、房地產、金融業及其他傳統制造業仍占主導地位。創業板推出後,差異化定位使得資本市場真正擁有了服務創新創業企業的平臺,大大提升了資本市場服務新經濟的能力。截至2024年10月末,深市前五大市值行業分別爲電子、電力設備、醫藥生物、計算機和汽車,與15年前存在明顯差異。

堅定服務優質科技企業

創業板的籌備、推出和發展壯大,培育了一批聚焦主業、堅守創新、業績優良的優質科技企業,展現出強勁的創新實力和成長動能,在產業變遷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成爲了新時代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創新引擎。

據統計,十五年來,創業板公司累計總研發投入近萬億元,以2023年年報數據測算,板塊總體研發強度超5%,高於A股平均水平1.78個百分點。

創業板廣聚創新創業型人才,1358家創業板公司中,研發人員合計超52萬人,平均每家公司研發人員近400人,研發人員約佔員工總數的二成,其中近230家公司研發人員佔比超過30%。

身處經濟主戰場最前沿,創業板公司對研發方向天然地有着更爲靈敏的嗅覺和響應速度,對科研成果轉化的壓力和動力也更爲迫切。

據不完全統計,有50餘家創業板公司參與國家實驗室建設,其中七成公司取得的科研成果已完成轉化;有894家創業板公司與高校、科研院所存在合作研發,其中800家公司的科研成果已實現轉化;有201家創業板公司與國際組織或企業等共同開展技術研發創新,其中192家公司已實現科研成果轉化。

如射頻前端芯片龍頭企業卓勝微(300782.SZ)已推出射頻前端領域最重要、最複雜的模組產品L-PAMiD,是目前業界首次實現全國產供應鏈的系列產品,產品性能達到行業主流水平,已在部分品牌客戶驗證通過。機器人(300024.SZ)將“十四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智能機器人”專項創新成果成功轉化爲汽車焊裝工藝,實現了國產機器人在高端汽車點焊領域的首個國產替代,突破了汽車焊裝線複雜工藝環節的技術卡點。

成長是創業板公司的顯著特點。一大批公司在登陸創業板後,業績和市值雙雙實現大幅增長。

開板當年,創業板尚沒有公司的年收入超過30億元或淨利潤超過5億元。如今,已有219家創業板公司2023年度營收超過30億元,94家創業板公司2023年度歸母淨利潤超過5億元。

從增長速度來看,仍以2023年度業績測算,639家公司在上市後營業收入實現翻番(2023年收入/上市前一年收入的倍數超過2,下同)104家公司營收增長達10倍以上(2023年收入/上市前一年收入的倍數超過11,下同);292家公司在上市後淨利潤實現翻番,31家公司淨利潤增長達10倍以上。

以2024年10月25日收盤價(後復權)測算,635家創業板公司相對於發行價漲跌幅超100%,52家創業板公司相對於發行價漲跌幅超10倍。比如,寧德時代於2018年6月在創業板上市,經過上市後五年的爆發增長,單年營業收入從上市前的199.97億元增長至4009.17億元,增長約19倍。

“先行先試”不停步

創業板擔當了資本市場“先行先試”的試驗田,進行了一系列貼近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發展特徵的制度嘗試和創新,平穩起步並穩定運行,爲資本市場積累了制度建設經驗。

例如,自啓動之初,創業板就施行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這是境內資本市場首次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上做出的有效探索和制度安排。

早在2012年,創業板就出臺了較其他板塊更爲嚴格的退市制度,並直接推動了主板市場新一輪退市制度改革,市場化退市指標、快速退市、嚴控恢復上市標準等規定在主板退市制度改革中被借鑑或採納。

此外,創業板首推了“小額快速”定向增發機制,允許“不保薦不承銷”,給予市場主體更大的自主空間,其後證監會推出的“小額快速”併購機制亦是這一理念的延伸。

針對新經濟企業的特徵,創業板首推行業信息披露指引並形成體系,極大地提高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針對性,爲後續其他板塊推行行業信息披露體系提供了借鑑經驗。

作爲資本市場“增量+存量”同步推進的改革,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統籌推進發行承銷、交易、再融資、併購重組、信息披露監管等一系列基礎制度創新,爲後續全面註冊制改革積累了有益經驗。

整體來看,創業板目前已經基本形成了內容透明、層次清晰、形式統一的監管規則體系,爲打造具有獨特產業結構氣質的創新成長平臺夯實了制度基礎。

以支持優質科技企業持續發展爲導向,創業板構建了一套符合創新企業要求的再融資、併購重組以及股權激勵制度體系,努力打造上市公司創新成長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

註冊制改革落地後,創業板設置更加市場化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進一步擴大交易各方博弈空間,增加定價靈活性,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發行底價從市場參考價的90%下調至80%。截至2024年10月25日,創業板累計實施完成496單重大資產重組方案,涉及交易金額5,547.78億元,募集配套融資金額合計1,306.05億元,有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同時,創業板實行更加靈活的股權激勵機制,引入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放寬激勵對象限制,同時兼具折扣優勢和出資時點優勢,激勵作用更加明顯,爲公司吸引和留住創新人才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24年10月25日,創業板上市公司已推出736單向激勵對象授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有關計劃,涉及股份數量63.88億股。

“創業板憑藉在資本市場中獨特的地位和優勢,已經成爲支持創新驅動發展和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平臺。一方面,創業板爲企業提供了良好的融資環境。另一方面,創業板強化了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將更多資源導向符合國家戰略的產業,促進了企業的高質量創新發展。同時,創業板的監管體系和信息披露要求在幫助企業更好地管理風險的同時,保護了投資者利益,爲企業提供了相對穩定的經營環境和良好的價值引導,有利於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特銳德董事長、黨委書記於德翔說道。

展望未來,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創業板將堅守服務優質科技企業的使命責任,緊抓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機遇,着力完善適應新質生產力特徵的發行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持續監管等制度機制,全方位加大對優質科技企業的包容性、適應性和精準支持力度,引導更多先進生產要素向科技領域聚集,加強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監管,推動上市公司提升公司質量和投資價值,促進科技、資本和產業高水平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