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企可按套內面積銷售 團購不納入房價監測範圍
觀點網訊:9月5日,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湘潭市促進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顯示,在優化住房銷售方式方面,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審覈備案後,可在原規定的基礎上按市場行情適度浮動促銷。
一次性團購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團購價格不納入城市商品房價格監測範圍。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實行按住房套內面積(不含公攤面積)計價宣傳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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