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可以宣傳套內面積了,買房不再被“公攤”?專家認爲“套內面積可能成爲徵收房地產稅的計價標準”

關於“取消公攤面積”的話題又熱了起來。

9月5日,湖南省湘潭市發佈新政策,允許房地產開發商按住房套內面積進行銷售宣傳。

這不是我國首個實施此類政策的城市,肇慶、合肥等此前已開始推行。

9月6日下午,鏡鑑諮詢創始人張宏偉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稱,以建築面積或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對購房成本並沒有太大影響,只是計算方式的差異。但這種計算方式的轉變,將使得開發商更注重房子的實際得房率。

“從長遠角度看,未來套內面積極有可能成爲徵收房地產稅的計價標準,因爲國外房地產稅的徵收就是以套內面積爲準的,而不是建築面積,這可能是在爲未來徵收房地產稅做技術準備。”張宏偉認爲。

多地探索

9月5日,湖南省湘潭市發佈《湘潭市促進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允許房地產開發商按住房套內面積進行銷售宣傳。

湘潭並非首個提出可按住房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的城市。

今年5月,據《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全市範圍內商品房實行按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的通知》,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對每套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並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標價內容與套內面積單價保持一致。

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表示,這一舉措有助於提高得房率,並且不會影響房屋的總價,僅是單價有所不同。

而去年7月,合肥市召開了一次房地產工作專題會議,提出應積極探索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商品房的方式,旨在避免公攤面積比例過大。

另據公開市場信息,早在2002年,重慶就通過了相關條例,要求商品房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爲計價依據。

但是,按套內面積計價並不意味着取消公攤面積,公攤面積涵蓋了電梯井、樓梯間等公共設施空間。而新的計價方式是在保證購房者知情權的同時,提高了房屋面積的透明度。

例如,據南方日報,肇慶城投·星悅四季樓盤工作人員表示,新規出臺後,該樓盤採取按套內面積計價和按照建築面積計價兩種方式。

取消公攤?

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這種調整計價的方式備受關注,主要原因是套內面積容易和公攤面積掛鉤。實際上,調整套內面積計價方式和取消公攤面積完全是兩碼事。

9月6日下午,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按套內面積計價與大家認知中的取消公攤面積,完全是兩碼事。以建築面積或套內面積作爲計價依據,只是兩個不同的計算方式,購房成本不會發生大的變動,實際花的錢都是一樣的。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也表達了類似觀點,各地按套內面積計價之所以被市場廣泛關注,在於容易將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等進行聯想,引發大家對是否取消公攤面積的猜測。

然而,從購房者角度來看,按套內面積計價,可以更直觀地理解實際支付的價格,並且能夠更好地比較不同房源的性價比。

此外,這種計價方式的改革不僅符合國際慣例,也有助於我國工程建設標準與國際接軌,提升相關標準的國際化水平。

每經記者注意到,許多國家在計算房屋價格時,會考慮房屋的套內使用面積,即實際居住空間的面積,不包括公共區域如走廊、樓梯等。

同時,它解決了現行按建築面積計價帶來的公攤面積不透明等問題,有利於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表示,計價方式的變化對房價的影響較小,但按套內面積計價有利於購房者更直觀地瞭解實際價格,減少信息不對稱引發的糾紛,促進商品房銷售行爲進一步規範,預計後續將有更多城市跟進出臺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