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廚房製作的菜餚 不納入預製菜範圍

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3月21日電 (記者王震)據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預製菜食品安全監管 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預製菜範圍如何理解?市場監管總局相關司局負責同志表示,預製菜也稱預製菜餚,其範圍應當兼具預製化和菜餚的特徵。

一方面,突出工業化預加工特點。預製菜應當具備和符合規模化、標準化、潔淨化、規範化食品生產加工特點和要求,更好發揮食品工業化優勢作用。企業生產預製菜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符合國家關於預包裝食品法律法規和標準有關要求,加強進貨查驗、過程控制、出廠檢驗、貯存運輸、銷售使用全環節的風險管控。考慮到連鎖餐飲企業廣泛應用中央廚房模式,其自行製作並向自有門店配送的淨菜、半成品、成品菜餚,應當符合餐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另一方面,突出菜餚屬性。僅經清洗、去皮、分切等簡單加工未經烹製的淨菜類食品,屬於食用農產品,不屬於預製菜。速凍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飯、蓋澆飯、饅頭、糕點、肉夾饃、麪包、漢堡、三明治、披薩等主食類產品不屬於預製菜。此外,定義中強調加熱或熟制後方可食用。加熱是指將食品加熱到可食用狀態的過程,即針對已經預加工熟制的產品在食用前的簡單復熱。熟制是指經炒、炸、烤、煮、蒸等將食品熟制的過程,即在預加工階段並未完全熟制,需要徹底熟制後方可食用。不經加熱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以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涼拌菜也不屬於預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