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長赴澳門 瞭解「國安法」執法實務經驗
▲李家超會見賀一誠,交流「國安法經驗」。(圖/香港政府新聞局)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19日赴澳門拜訪澳門特首賀一誠、澳門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瞭解當地在施行「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法》)上的實務經驗及最新發展。李家超認爲,澳門與香港同爲特別行政區,施行「國安法」10多年的經驗值得香港參考。
李家超首先拜訪了賀一誠,聽取賀一誠講解澳門訂立國家安全法的立法過程、考慮和經驗。接着,李家超又與黃少澤會面及交流有關澳門自2009年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執行經驗。在雙方的會面交流中,李家超瞭解到澳門在決策及執行層面均有有效措施以維護國家安全,包括在2018年成立由特首領導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進行決策及執行協調,並設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安辦)統籌執行工作,由保安司司長兼任國安辦主任。最近,澳門當局更計劃增設「廳」及「處」級的部門,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工作。
▼澳門施行《維護國家安全法》10多年,尚未有人被起訴。(圖/路透)
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制定有關適用於香港的國家安全法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懲治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在交流中,李家超瞭解到澳門當局的工作經驗,包括防範工作對減少國家安全威脅的重要性。港府指出,資料顯示,澳門在2009年制定國安法後,社會更安定,經濟有良好發展,2019年本地生產總值是法例生效前的2.5倍,整體失業率更是歷年最低,入境旅客人數亦增長了8成,反映有關法例對社會帶來正面影響,讓經濟發展更蓬勃,澳門的例子正正說明國家安全是保持社會繁榮穩定的重要前提和基礎。李家超認爲,制定適用於香港的國安法可確保香港長治久安,重拾經濟民生髮展;澳門與香港同是特別行政區,澳門的經驗值得香港參考,今次的交流,對香港籌備落實國安法的工作有幫助。
據瞭解,澳門立法會2009年1月6日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在同年3月3日生效,施行10多年來尚未有任何人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