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要求死刑「一致決」 黃國昌批:大法官自己有做到?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質疑,憲法法庭針對死刑的判決,其中何謂「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科處死刑要求各法院合議庭要一致決,他問「憲法法庭自己有做到嗎?」。記者王宏舜/攝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排審「憲法訴訟法」修法,若修法通過而大法官缺額未及補齊,11月後將只剩8名大法官,可能無法開會裁判、作暫時處分。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表示,若總統提名的人選不通過,就應再儘速補提名,不解司法院爲何會覺得窒礙難行?若學不專精的也可以當大法官,對基層法官、檢察官是多麼諷刺?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質疑,憲法法庭針對死刑的判決,其中何謂「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科處死刑要求各法院合議庭要一致決,他問「憲法法庭自己有做到嗎?」。另外,11月後剩下的8個大法官再死刑案中有2人迴避(蔡彩貞、尤伯祥),若有人聲請裁判憲法審查,4人認爲非屬「犯罪情節最嚴重」,2位認爲屬犯罪情節最嚴重,結論將是「該死刑宣告違憲」?推翻最高法院及以下各級法院的判決?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說,癱瘓憲法法庭讓人民救濟無門,他詢問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憲法法庭處理的案件究竟是以機關、立法委員、法院、人民和者比例最高?黃麟倫表示,憲法法庭98%案源來自人民。

鍾佳濱舉例,2023年憲判字15號「公務員請領慰問金」、2024年憲判6號「人民應考警消」判決,攸關公務員,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時代,立委聲請釋憲的門檻是三分之一,當時國民黨還無法自行提案,但後來制定憲法訴訟法時,他提案降爲「四分之一(實際人數)」,何以憲法法庭會是「一黨之私」?

鍾也反對國民黨準備在草案修正後「立即實施」,倉促修法是對國會改革法聲請釋憲案的判決預作論斷,影響憲法法庭運作。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則表示,若賴清德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無法通過,剩下的8名大法官就可以作出判決,並不合理,修法是在修補漏洞。林表示,應用用多數的意見來作成判決,但黃麟倫認爲這兩者沒有必然關係,林反問「怎麼會沒有必然關係?」

若總統提名的人選不通過,就應再儘速補提名,林思銘不解司法院爲何會覺得窒礙難行?林說,沒有學術專精的也可以當大法官嗎?對基層法官、檢察官是多麼諷刺?

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認爲,不應對1、2個憲法判決不滿,就癱瘓憲法法庭,影響人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