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客島:黑老大還想在獄中過“幸福生活”?

(原標題:【島妹說】黑老大還想在獄中過“幸福生活”?)

中國古代有所謂“獄吏之貴”的說法。而最近被曝光的湖北荊州一名“黑老大”,就吃定了“獄吏之貴”。

在獄中,他借身邊“小吏”之勢,賭博、喝酒、拍照、發朋友圈,過起了“有滋有味”的服刑日子。

當地法院近日披露的刑事裁定書,讓我們得以一窺其中的貓膩。

圖源:網絡

新版“獄吏之貴”有多誇張?

“黑老大”王世兵,外號“殺豬佬”,從組織聚衆賭博開始,逐步建立了一個故意殺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無惡不作”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2008年,荊州“掃黑第一案”幕落,王世兵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送往荊州監獄服刑。誰知,這位“黑老大”不甘忍受牢獄之苦,轉手就玩起了“花式服刑”。

入獄頭一年,王世兵得知其服刑的第三監區區長向某在裝修房屋,便安排妻子將5000元現金交予一位民警,爲向某購置傢俱。

2012年,轉到一監區繼續服刑的王世兵,開始給“新頭目”政治指導員蘇某送錢;2014年,爲謀求管教民警陸某關照,王世兵安排其子請陸某吃飯、釣魚,送上年貨物資;2017年,“黑老大”又瞄上了管教民警王某,將豬肉、魚蝦不間斷地送往後者腰包。

一路下來,數名監獄人員爲王世兵呈報減刑大開“綠燈”。2013年,王世兵獲減刑10個月;2017年,又減刑9個月。

有了獄警照拂,王世兵膽子也越來越大。

他先是讓獄警幫自己夾帶現金,以供獄中花銷;後來又處處請託,讓人帶手機、銀行卡甚至逾400斤白酒入獄,有錢花,有酒喝,還發起了朋友圈。

再往後,王世兵做起獄中掮客,通過運作幫數名小弟“改善獄中生活”;在獄中,他還組織獄友購買地下六合彩、“押單雙、押九點”,用現金或香菸進行賭博。

聽起來簡直是一出魔幻劇。

2020年10月,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相關刑罰與執行變更刑事裁定書顯示,包括荊州監獄副監獄長在內的多名相關人員被查處。其中,獄警陸某犯徇私舞弊減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徐某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

檢察機關在荊州監獄開會。圖源:荊州江北檢察院

王世兵案並非孤例

近年來,全國監獄管理系統已有多名廳局級幹部落馬。而在監獄系統落馬的各路官員中,有的直接收取他人賄賂,爲服刑人員辦理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有的縱容親屬或情人斂財,通過親友收受賄賂形成共同犯罪;還有的違規將應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採取自行場外邀標、直接發包形式確定承接單位,從中撈取好處。

2014年河北省監獄系統特大腐敗案中,格力集團某下屬公司董事長國平被判刑18年。之後,其家屬動用關係,將高國平從廣東調到河北服刑,大肆賄賂監獄人員,爲高國平違規辦理保外就醫、社區矯正手續。

案發後,包括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監獄副監獄長、監區長在內的13名監獄系統官員被查處。此案也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列爲全國典型案件

又如山西任愛軍案,“一個案子移送4名省管幹部”。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披露,“黑老大”任愛軍兩次入獄、七次被減刑。雖然他在汾陽監獄不服管教、違反監規、充當牢頭獄霸等行徑,全監獄人盡皆知,但爲了給他減刑,時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局長王偉多次主動給下屬監獄“打招呼”,“催着下面去減刑”;山西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關中翔受他人請託,對減刑一事“輕率督辦”。

此案中,監獄、法院、檢察、公安系統人員和“黑”律師交織運作,成功讓任愛軍在多次減刑後出獄。爲避免引發關注,獄方特意將任愛軍的出獄時間定在凌晨3點。沒想到,當他踏出監獄,鞭炮齊放、掌聲雷動、豪車列隊相迎,如此“熱烈高調”的出獄後不久,此案浮出水面,相關人員被一鍋端

2013年8月,《中國紀檢監察報》還曝光了一起舊案。2005年6月,湖南省監獄管理局成立國有獨資的湖南萬安達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局長劉萬清任董事長。此後劉萬清就以“財神爺”的身份開始權力尋租。

據公開報道,劉萬清曾爲28例罪犯的違規保外就醫打過招呼,從中直接收受9人賄賂20餘萬元;被省紀委立案調查後,劉萬清案牽出130多名湖南省監獄管理系統各級幹部——名單之長,數額之巨,幾乎讓該省監獄系統“塌方”。

2019年7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任愛軍等24人涉黑案。圖源:山西高院

監獄爲何會成爲腐敗溫牀

根據《刑法》規定,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是監獄執法中三項重要權力。一名監獄系統內部人士稱,如果在這三個環節上做手腳,就可實現風險小、難露痕跡的“另類越獄”。

在監獄系統“減、假、保”尋租鏈中,犯人與家屬通過向監獄幹部、幹警行賄,獲得在呈報、審批、裁定各個環節上的“照應”;監獄管理局、醫院診斷人員、普通管教獄警等經手人,皆可“分得一杯羹”;而犯案手法方面,在封閉系統內進行的“以權贖身”“提錢出獄”,往往隱蔽性較強。

這就是監獄系統腐敗常成窩案的原因。

2014年,中央政法委出臺《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意見》;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修定《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明確了減刑、假釋的性質及適用要求,力求杜絕“有權人”“有錢人”被判刑後減刑快、假釋及暫予監外執行比例高等現象。

制度的落實,還要靠監管補位

有法律學者呼籲,改革“監獄主導型”的減刑審批機制,重新進行權力配置,考慮將檢察監督力量引入監獄管理程序。同時,監獄系統內的刑罰變更執行,也要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已開通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司法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獄務公開的意見》,明確服刑人員的刑罰變更,應當對社會公衆依法公開。

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首頁(圖源:最高法)

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受到法律制裁後還能用權錢交易減輕刑罰、逍遙法外,人們對司法乃至整個法制的信心便會動搖,影響尤爲惡劣。

今年7月開始,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啓動,要求集中整治包括“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在內的六大頑瘴痼疾。在取得試點經驗基礎上,2021年起,教育整頓將逐級在全國政法系統鋪開。

犯罪後還想在監獄裡過“幸福生活”?做夢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