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記》非吳承恩作別解

[摘要] 吳承恩爲追悼父親吳銳而撰寫《先府君墓誌銘》,由此文可發現,父親的招女婿經歷與自己爲庶出是吳承恩無法排遣的隱痛。解析此文並與《西遊記》中有關招女婿等描寫相對照,可幫助判斷《西遊記》並非吳承恩所作。

[關鍵詞] 吳承恩 招女婿 外公

吳承恩撰寫的《先府君墓誌銘》敘述了其父親吳銳的生平,是研究吳承恩家世的重要資料,但由於其內容與《西遊記》無關,相關作品研究鮮有引用者。1983年,章培恆先生髮表《百回本〈西遊記〉是否吳承恩所作》,該文嚴謹的邏輯推理使衆多學者信服,但也遭到了主要來自於《西遊記》研究者的反駁:多年的研究都是《西遊記》與吳承恩交融在一起,突然發現作者另有其人,這是體系崩塌式的打擊。在這場辯駁中,《先府君墓誌銘》仍是幾無提及,但若仔細解析此文,把握吳承恩隱痛與心結,似可對《西遊記》非吳承恩作提供些佐證。

一、關於《先府君墓誌銘》之解析

《先府君墓誌銘》(下簡稱《墓誌銘》)是吳承恩悼念其父吳銳之作,他先用百餘字說明撰寫原因,其中“孤小子又何忍懷世俗之情嫌,不執筆,俾先美曠隊,不昭於世焉”一語,頗引入注目。爲何“懷世俗之情嫌”就不作這篇《墓誌銘》?由此語得到的判斷一般會是:按當時人們心目中享有墓誌銘的標準,吳銳的生平事蹟尚不符合。那麼,吳銳的生平究竟如何呢?

吳承恩的家世淵源,由於“遭家窮孤,失譜牒,故三世以上,莫能詳也”,吳家何時由漣水遷徙到山陽也不清楚,他所知道的,只是其父吳銳的曾祖名吳鼎、祖父吳銘曾任餘姚訓導、父親吳貞曾任仁和教諭。吳承恩所要強調的,是祖、父雖都只是低層教官,但吳銳畢竟出生於業儒世家。吳貞死於仁和教諭任上,此時距其妻樑夫人攜四歲的吳銳到仁和僅幾個月。樑夫人不得已又攜吳銳返回山陽,其時境況可用一句話概括:“家世儒者,無資,且顛沛宦遊,歸益貧。”

此後十六年裡,這種貧困狀態一直持續着。據《墓誌銘》稱,吳銳四歲時“已有性資,不妄啼哭笑言,但時時向樑夫人索書讀”,但家境貧窮,無法滿足他的要求,過了幾年後,他才就讀社學。社學雖是公益性教學單位,但令人尷尬的是,“社中諸學生率歲時節朔持錢物獻社學先生,吳氏不能也”,於是“社學先生則勤勤教諸學生書,不教先君書”。《墓誌銘》接着寫道,吳銳在如此困境中並未磨滅求學意志,社學先生教誨其他學生時,他“輒從旁聽窺,盡得諸學生所業者。於是通《小學》、《論語》、《孝經》矣”。這位學生被自己有意冷落,學業長進卻未受影響,於是“社學先生反以爲奇,欲遣就鄉學”。《墓誌銘》沒有正面寫吳銳是否就讀鄉學,而是描寫了樑夫人、吳銳母子對社學先生建議的反應:

樑夫人聞之,嘆日:“嗟乎!吳氏修文二世矣,若此耳,斯孤弱奈何!”於是泣,先公亦泣。

顯然,因家境貧窮,吳銳無法就讀鄉學,社學肄業後那幾年狀況如何,《墓誌銘》未作交代。

二十歲時,吳銳生活發生了重大轉折,吳承恩卻極爲簡約地只用六個字:“弱冠,婚于徐氏。”吳承恩不願直接寫“入贅徐氏”,而是儘量淡化地作委婉表述。此時吳銳母親樑夫人是否健在,徐氏父母情況如何,他均未提及,對吳銳因婚姻而發生變化的生活只用一句話介紹:“徐氏世賣採縷文縠,先君遂襲徐氏業,坐肆中。”吳銳從此成了一名商人,身份同時發生變化的是成了徐家的“招女婿”,這是繼承徐氏家業的前提。“招女婿”是入贅的俗稱,指男子就婚於女家併成爲女方家庭成員,其出現原因是女方需要勞力和養老接代,男子則因家貧無力娶妻。招女婿又有改爲妻姓與不改姓兩種,俗稱分別爲“死招”與“活招”。封建社會裡通常是女子出嫁,男子入贅就難免遭人歧視。因家貧不得已入贅頗值得同情,但這種同情也給招女婿帶來很大的精神壓力。吳銳因婚姻擺脫了貧困,但也帶來了屈辱感,同時業儒子弟不得已入贅商賈之家,在尊卑秩序爲士農工商的社會裡,就得多遭受一層歧視。不過,吳承恩對這些都避而不言,《墓誌銘》爲追懷父親而作,又怎肯寫入屈辱的往事。與此相類似,一些《西遊記》研究者敘及吳承恩家世,多避開吳銳招女婿身份,甚有改寫客觀事實者:“吳銳娶徐氏。”

不過,吳家畢竟二世業儒,吳銳也曾勤奮讀書,自然地秉承了儒家傳統的價值觀念與行爲準則,故而與衆商人相處時顯得格格不入,這正是吳承恩在《墓誌銘》中充分展開、着力褒揚的內容:

時賣採縷文縠者肆相比,率酒食遨熙,先君則不酒食遨熙。時衆率尚便利機械善俯仰者,先公則木訥遲鈍,循循然。人嘗以詐,不知解,反大以爲誠;侮之,不應亦不怒。其賈也,輒不屑屑然,且不貳價。又日日讀古人書。於是一市中鬨然以爲癡也。

吳承恩作此描寫,就是要讓讀者在比較中感受到衆商賈眼中的“癡”,其實正是吳銳正直、待人以誠的可貴之處,與商賈的價值觀相較,軒輊立判。吳銳即使在經營買賣,顯示的仍是讀書人氣質,不能以一般商人視之。

上述文字已刻畫了吳銳經商時的爲人,吳承恩卻意猶未盡,抓住“癡”繼續渲染:

裡中有賦役,當出錢,公率先貫錢待胥。胥至,曰:女錢當倍,則倍;當再倍,則再倍。曰:女當倍人之庸,則倍人之庸。人或勸之訟理,曰:“吾室中孰非官者?然又胥怒,吾豈敢怒胥,又犯官哉?”於是衆人益癡之。

吳銳爽快地按時按數繳納國家賦役,反而刺激出里胥蠻橫無理的索取,吳銳的應對是息事寧人,一一滿足,並不採納旁人“訟理”的建議。這是在無奈的現實中安身立命之道,他根本就無意於抗爭。繳納的賦役是倍之再倍之,即一般商家的四倍,此細節透露了此時吳銳家境已較豐裕。吳承恩或想借此寫出父親的忍耐與寬容,可是在當時卻是“衆人益癡之”。

鄉里的鄙視後來還延伸到吳承恩身上:“承恩記憶少小時,入市中,市中人指曰:‘是癡人家兒。’承恩歸,恚啼不食飲。”聽得懂旁人譏諷併產生強烈反應,此時吳承恩估計是六歲至八歲左右。吳承恩約生於正德元年(1506),吳銳生於天順五年(1461),吳承恩少小遭譏諷時,吳銳已約五十三歲。從二十歲入贅徐家經商到此時,吳銳頂着“癡人”稱號已持續了三十三年。吳承恩少小時遭到的譏諷僅僅是“癡人家兒”嗎?招女婿身份在當時較普遍地受人歧視,已被衆人譏爲“癡”的吳銳會成例外嗎?另外,吳承恩非吳銳正室徐氏所生,其生母張氏是妾,庶出的身份也會招來歧視。這類內容不會出現在追悼父親生平的《墓誌銘》裡,但現實生活中發生這類事,並不會使人感到意外。

吳銳被譏爲“癡人”持續時間很長,直到吳承恩二十歲,即吳銳入贅徐氏已四十五年時,情況才發生變化:

及承恩冠矣,先君且年老,見舊時易侮先君者,盡改節爲敬恭。裡中有爭鬥較量,競趨先公求平;面折之,亦欣欣去。或胸懷有隱匿,難人知者,即不難公知,且訴以臆。鄉里無賴兒相聚爲不善,卒遇公,一時散去,皇皇赤發麪也。

什麼原因使“舊時易侮先君者,盡改節爲敬恭”?吳承恩的解釋是父親的行爲感化了他們。可是,持續數十年的歧視已形成強大慣性,將變化歸於“癡效”實是悖於情理的解釋。

由歧視到“敬恭”的真正原因,是吳銳兒子吳承恩的身份發生了變化。首先,吳承恩考取了秀才。《儒林外史》裡范進中舉前後周圍人等對他態度的急遽變化令人咋舌,秀才雖低一等地,但在一個小地方,也已很了不得,至少沒人再會罵他“癡人兒”,那位“癡人”此時也被尊爲有德之君了。其次,吳承恩遇上了“貴人”葛木。葛木嘉靖八年至十一年(1529~1532)間任淮安知府,他上任不久即創辦了龍溪書院,並每月定時親自到書院授課,而當時招收的秀才中,似吳承恩尤受其關注。此時吳銳已六十九歲,距其去世只有三年光景,而吳承恩約二十四歲。嘉靖四十四年(1565),吳承恩在《憶昔行贈汪雲嵐分教巴陵》中,回憶了當年在龍溪書院受葛木獎掖的往事:“憶昔龍溪鳴鼓鍾,後有王公前葛公。……莫笑狂奴仍故態,龍溪我亦法筵人。”“法筵人”原指佛筵上講經說法的高僧,此處借喻自己在龍溪書院時常向同學們發表演講,而他能有這樣的機會,應是其才智受到葛木的賞識,而葛木特意請吳承恩代寫《告先師廟文》,鐫於學宮大成殿之側,也是這種賞識的表現。吳承恩因才智出衆受到賞識,也爲此遭到嫉恨。多年後他在《祭卮山先生文》中寫道,自己“迂疏漫浪,不比數於時人,而公顧辱知之”,當“泥塗困窮,笑罵沓至”時,“公之信僕,甚於僕之自信也”。由此也可以理解,葛木去世後,吳承恩爲何會發出“玄黃之外,孰能了僕之心也哉”的感嘆。

在《墓誌銘》中,吳銳最出彩的事蹟是在七十歲時出席“鄉飲”,而梳理葛木與吳承恩的關係,則有助於讀懂這段文字:

郡太守兵馬卮山公聞之以爲賢,鄉飲召爲賓,不至,三命然後赴,然頻頻自謂不敢當也。

“郡太守兵馬卮山公”指葛木,葛知府邀請參加鄉飲,這可是莫大的榮譽,身爲商人的吳銳能廁身其間,則使人感到有破格的意味。葛木邀請吳銳的原因是“聞之以爲賢”,吳銳又何以爲“賢”?吳承恩特意以一段文字加以說明:

先公嘗自言:“百不及人,但未嘗有機心,故形神不勞,衣食尚溫飽,止矣;不顧慮有無。”唯日飲酒,然不取醉,三爵後,便頹然嘯歌。遇好風日,即徐徐負手去,遍歷近郊古寺中,或大林下,俯仰徘徊焉。蓋終其身未嘗入州府。

吳承恩有意渲染吳銳的風雅,可是這些言行實在算不得很特別,以此爲“鄉飲召爲賓”的標準,淮安府內符合條件者恐怕爲數不少。而且,吳銳一向形單影隻地“俯仰徘徊”,並無相與的同道,遑論與士人的交遊。於是便有一個問題:葛木有何渠道“聞之以爲賢”?上述所謂“賢”的事蹟只有吳承恩瞭解,他應是消息的來源,葛木也願意給自己的學生一個機會。吳承恩在《墓誌銘》之開篇寫道:“然又平時不學問,不自奮庸,使予父奄然歿於布衣。天乎,痛何言哉!天乎,痛何言哉!”他強烈地希望自己學業精進,博取功名,從而爲父親取得封誥,而在未進入仕途前,讓父親名列鄉飲賓則是他所能做的最大努力。吳承恩後來對葛木的恩惠一直念念不忘,這當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在封建社會裡,博取功名爲自己的前輩贏得封誥是士人常見的心願,而吳承恩尤爲迫切,因爲父親是社會底層的商人,又是遭人歧視的“招女婿”,數十年來一直被譏爲“癡人”,而一旦能獲得朝廷封誥,地位卑微的父親頓時可揚眉吐氣,榮耀鄉里。這是作爲兒子的一個心願,可是吳銳畢竟“奄然歿於布衣”,故而吳承恩悲憤不已:“天乎,痛何言哉!天乎,痛何言哉!”

吳承恩的心結還不止於此。他在《墓誌銘》的最後寫道:“公壯歲時,置側室張,實生承恩,娶葉氏。徐夫人生一女承嘉,適同郡沈山。”這是一般墓誌銘必有的內容,吳承恩也似不帶感情色彩地客觀敘述,但這二十多字透露了豐富的信息。吳銳早年因貧窮而命蹇時乖,做了徐家招女婿並繼承其家業後,經濟條件立即改善,他“壯歲時”納妾似也可證明家境確較寬裕。吳承恩爲張氏所生,是吳銳第一個也是唯一的兒子,他不像許多招女婿家庭隨女家姓而是姓吳,說明吳銳此時已是名副其實的一家之主。敘述吳銳婚姻狀況與家庭成員時,吳承恩不是按慣例先敘正妻,而是將妾張氏列於首位,這不合規矩的排列則讓我們得知,庶出也是吳承恩的心結之一。

二、《西遊記》中的“招女婿”

父親當招女婿的經歷,是吳承恩無法排遣的隱痛,將其心結與《西遊記》中那許多關於招女婿描寫相對照,可幫助判斷這部著名的小說是否爲其所作。

提起《西遊記》裡的招女婿,大家首先就會想到豬八戒在高老莊的故事,不過在此之前,他已當過一回招女婿。在第八回豬八戒向觀音自我介紹說:“山中有一洞,叫做雲棧洞。洞裡原有個卵二姐,他見我有些武藝,招我做了家長,又喚做‘倒踏門’。不上一年,他死了,將一洞的家當,盡歸我受用。”八戒雖是當了招女婿,但他“有些武藝”,進洞就當了“家長”,而且那卵二姐“不上一年”就死了。聯繫八戒剛出豬胎就“咬殺母豬,可死羣彘”的前科,卵二姐的死因似可懷疑。不管怎樣,八戒首次亮相便與招女婿聯繫在一起。

八戒向觀音表示皈依佛門,願保唐僧去西天取經,但聽說高家“要招個女婿,指望他與我同家過活,做個養老女婿,撐門抵戶,做活當差”,轉身便又入贅高老莊了。初到高家時,八戒表現挺不錯,“耕田耙地,不用牛具;收割田禾,不用刀杖”,“房舍若嫌矮,起上二三層。地下不掃掃一掃,陰溝不通通一通”,總之家長裡短諸般事,他都無所不能,故而丈人給其考語爲“勤謹”。爲了順利應聘,八戒開始時使了些法術,看上去“模樣兒倒也精緻”,後來漸漸懈怠,露出長嘴大耳朵、腦後又有一溜鬃毛的真面目。高老丈不樂意了,以名聲不好,“動不動着人就說,高家招了一個妖怪女婿”爲理由提出退婚。八戒當然要生氣,“我也曾替你家掃地通溝,搬磚運瓦,築土打牆,耕田耙地,種麥插秧,創家立業”,高家人“身上穿的錦,戴的金,四時有花果享用,八節有蔬菜烹煎”都是老豬的功勞,怎能產業掙下了就要辭退走人?八戒前三年是幹活巴結的招女婿,但面對退婚要求時,他立即展示出強勢:“轉把女兒關在他後宅,將有半年,再不放出與家內人相見。”在這點上,高老丈絕對是理虧,難怪後來孫悟空也要看不慣:“他與你幹了許多好事。這幾年掙了許多家資,皆是他之力量。他不曾白吃了你東西,問你祛他怎的”?連唐僧也認爲高老丈不應嫌棄八戒食腸大:“只因他做得,所以吃得。”

最後結局大家都熟悉,無須贅言,而令人感興趣的問題是,八戒到高老莊當招女婿的故事是哪裡來的?在元代雜劇吳昌齡的《二郎收豬八戒》與楊景賢的《西遊記》裡,已有孫悟空在二郎神相助下降服八戒的描寫,小說《西遊記》承襲了部分情節,但唐僧與孫悟空到來之前的故事,卻與雜劇大不相同。雜劇裡是裴太公嫌朱家貧窮,想悔去女兒裴海棠與朱生的婚事。裴海棠暗約朱生相會,八戒冒充朱生霸佔了裴海棠。這樣的故事在《喻世明言》卷二《陳御史巧勘金釵鈿》中也可以讀到,只是裴海棠與朱生換成了顧阿秀與魯學曾,八戒的角色由魯學曾的表兄樑尚賓充任。馮夢龍的《喻世明言》主要改編自宋元話本,吳昌齡與楊景賢的作品也沿用此情節,似可說明這一套路的故事在當時還較流行。可是到了小說《西遊記》,該情節卻由豬八戒到高老莊當招女婿所替換。

《西遊記》是世代累積型的作品,先前的平話、戲曲已確定故事走向與框架,它爲《西遊記》定本所承襲,但具體情節卻有許多改動或得以豐滿,豬八戒到高老莊當招女婿便是新增的內容。若從創作着眼,這一改動使八戒在剛出場時,其形象便已明確定位,而且作者詼諧描寫的風格也常使讀者會心一笑,招女婿情節的添加,在藝術上可以說是取得了完全的成功。現在無法得知,那位作者怎會冒出讓八戒當招女婿的設計,但有一點卻可以斷定,這位作者並非吳承恩。父親吳銳迫於貧困而當了徐家招女婿,這是吳承恩的一大心結,他怎麼可能去觸及這敏感話題,何況八戒這招女婿是作者嘲諷調侃的對象。

《西遊記》中的招女婿可不止八戒一人,第八回附錄“陳光蕊赴任逢災,江流僧復仇報本”告訴讀者,唐僧的爸爸陳光蕊也是招女婿。他因高中狀元跨馬遊街三日,游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時,正值丞相的小姐殷溫嬌拋打繡球卜婿。她一球打着陳光蕊的烏紗帽,於是“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按照禮法,他該稟報母親後再正式成婚,不該如此速配,可是陳光蕊婚後才向母親解釋:“蒙丞相即將小姐招孩兒爲婿。” 這樁婚事與民間的招女婿有所不同,但在到女家當女婿這一本質要素上,卻是毫無差異,而這件事使取經隊伍的領袖唐僧也與招女婿掛上了鉤。

唐僧從出生到取得真經共經歷了八十一難,這都是佛祖對他的考驗,而取經隊伍齊全後的第一個考驗,竟又是招女婿。觀音邀集了黎山老母、普賢與文殊變成母女四人,要招唐僧師徒四人爲婿,開出的吸引人的第一個條件便是龐大家產:田產有千餘頃,僅牲畜即“黃水牛有一千餘隻,況騾馬成羣,豬羊無數”,總之是“一生有使不着的金銀”。第二個條件便是母女均爲天姿國色,“一個個蛾眉橫翠,粉面生春”。唐僧、悟空與沙僧都經受住了考驗,動了凡心的八戒則受到了懲罰。觀音菩薩設局考驗的目的達到了,但做法似欠妥,萬一四人沒通過考驗,精心挑選的取經班底在一夜間變成“招女婿”團隊咋辦?

唐僧通過了這次考驗,但佛界對他還是不大放心,可能是父親當過招女婿,兒子便身負原罪,於是這個試題還得繼續做下去。先是在西樑女國,國王欲以一國之富招唐僧爲婿,並講明自己退位,成婚翌日就請唐僧“改年號即位”,是個實職實權的國王,而西樑女國國王的美貌,“果然是賽過西施”。無論財還是色的誘惑,都比先前觀音的設局考驗大了許多倍,但唐僧堅定地不爲其所動。後來,又出現天竺國公主的招婿,雖然不像西樑女國有成婚後即繼承王位、握掌山河的允諾,但“高結綵樓,拋打繡球,撞天婚招駙馬”的設計,卻使唐僧回憶起父親的往事,他對悟空道:“我想着我俗家先母也是拋打繡球遇舊姻緣,結了夫婦。”觸景生情回憶起父親的豔遇,大概會使觀音驚疑不定,唐僧是否想重走父輩之路?孫悟空也認爲師父“似有慕古之意”。至少,這可說明唐僧還是凡心未泯,也證明了佛界對他考驗的必要性。

除了兩個人間國度,一些女妖精也強逼硬拉地要唐僧當招女婿。毒敵山的蠍子精將唐僧擄掠至琵琶洞,她原形醜陋,但變幻的女身卻是“錦繡嬌容”、“金珠美貌”,且又法術高強,悟空、八戒奈何她不得,佛祖如來被她紮了一下,“也疼難禁”,派出金剛搜捕竟抓不着。每當唐僧遇難,孫悟空常去南海請觀音相助,這次觀音是不請自來,指點救助方案,但偏要拖到第二天早晨纔來,顯然是要考察唐僧這一夜的表現,考驗不過關她就不來了。孫悟空也是要先考察一番,“若不亂性情,禪心未動”,再出手相救。第二個女妖精是金鼻白毛老鼠精,她是托塔天王李靖的乾女兒,作者形容她是“端端正正美人姿,月裡嫦娥還喜恰”,而那個無底洞據孫悟空考察,與水簾洞相比毫不遜色,“也是個洞天福地”。這次佛界與仙界對唐僧能否經受考驗仍然存疑,太白金星就曾直截了當地對孫悟空說:“那妖精把你師父陷在洞中,莫說成親,若有個喜花下兒子,也生了一個小和尚兒。”西行途中要招唐僧爲婿的還有木仙庵的杏仙,她糾纏的舉止還較溫柔文雅,不像蠍子精、老鼠精那般暴力,但目的卻是同一:“我與你倚玉偎香,耍子去來。”

唐僧的前生在如來上課時打瞌睡,如來不像孔子那樣批評一句“朽木不可雕也”也就算了,而是定性爲“輕慢佛法”,罰下凡經受磨難,又由於父親陳光蕊曾入贅殷家,於是唐僧便一而再、再而三地面對招女婿科目的測試。孫悟空對觀音的不斷設局考驗頗爲不滿,曾在背後罵她“該他一世無夫”,即招不到女婿。其實,唐僧、悟空與沙僧不考驗也始終意志堅定,被考垮受到懲罰的只有豬八戒,但他並未因此悔改,一路上還是動不動就要回高老莊重當招女婿。在西樑女國看到國王招唐僧爲婿,八戒便“忍不住口嘴流涎,心頭撞鹿,一時間骨軟筋麻,好便似雪獅子向火,不覺的都化去也”。到了臨近西天的天竺國,聽說唐僧被公主的繡球打中,他還跌腳捶胸道:“早知我去好來!都是那沙僧憊懶!你不阻我啊,我徑奔綵樓之下,一繡球打着我老豬,那公主招了我,卻不美哉,妙哉!俊刮標緻,停當,大家造化耍子兒,何等有趣!”不過八戒畢竟不是考驗的主要對象,他受懲罰後一路上也只是有言論而無實際行動,佛祖懶得再與他計較,何況那副擔子還得靠他挑到西天哩。

除了圍繞取經隊伍展開的情節,《西遊記》還描寫了另外一些招女婿。牛魔王原本是鐵扇公主羅剎女的丈夫,後來冒出個既“嬌嬌傾國色”,又“有百萬傢俬”的玉面公主,她“訪着牛魔王神通廣大,情願倒陪傢俬,招贅爲夫”,這便是孫悟空斥責的“陪錢嫁漢”。牛魔王入贅積雷山摩雲洞,鐵扇公主則得到經濟補償,“未及二載,也不知送了他多少珠翠金銀,綾羅緞匹。年供柴,月供米,自自在在受用”。這樁婚姻與世上一般的招女婿模式稍有不同,當事人的理解也不一致。玉面公主認爲已出錢買斷了牛魔王,聽到孫悟空謊稱鐵扇公主請牛魔王便“心中大怒,徹耳根子通紅”,潑口大罵她“還不識羞,又來請他怎的”。可是牛魔王卻認爲自己只是納妾並常住摩雲洞而已,他痛斥孫悟空“欺我愛妾”,後來又說“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妾,不可滅”,都可證明這場婚姻在牛魔王心中的地位。但不管怎樣,牛魔王雖非貧困無奈者,卻因財、色的誘惑而造成“招贅爲夫”的客觀事實。其次是九頭蟲,他入贅亂石山碧波潭當了萬聖龍王的駙馬,又作法下血雨污了寶塔,偷了塔中的舍利子佛寶。其結局是被二郎神的哮天犬咬去一個頭後逃生,萬聖龍宮則被悟空、八戒剿滅。當寫到白骨精故事時,作者又讓她謊騙唐僧說,其父母“將奴招了一個女婿,養老送終”,後來變成老漢哄唐僧說尋找女兒,也是從“止生得一個小女,招了個女婿”說起。

從陳光蕊入贅殷家到天竺國假公主拋繡球,招女婿故事是一個接一個地連綿不斷,有時還會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觸及這個話題。有次鼠精化成美女,自綁在樹上哄唐僧來救,悟空認識是妖怪不讓救,八戒就說悟空另有圖謀:“他打發我們丟了前去,他卻翻筋斗,弄神法轉來和他幹巧事兒,倒踏門也!”“倒踏門”者,招女婿也。《西遊記》中出現這許多招女婿故事,根本意圖是要突出財、色的考驗。可是財、色的考驗並非只有通過招女婿才能實現,而且即使通過招女婿故事來達到目的,也無須不厭其煩地重複,何況雷同又是藝術創作的大敵。現在無法得知作者爲什麼對招女婿這個話題如此念念在茲,但明顯可以體會到的是,作者對於招女婿是一有機會就要揶揄、調侃、譏笑乃至挖苦,語氣則是輕慢與不恭敬,而這恰與社會上歧視性的輿論相一致。吳承恩的父親吳銳也遭受過這樣的歧視,那段心酸屈辱的招女婿經歷同樣是兒子吳承恩的心中之痛,他會設計出這許多招女婿情節,並輕慢地譏笑與挖苦嗎?

三、附言:孫悟空與“外公”

在《西遊記》裡,孫悟空有不少稱謂。“悟空”是第一位師父菩提祖師的賜名,“行者”爲第二位師父唐僧所取定。兩位師父斥罵他時,又直稱“潑猴”或“猢猻”,後來這成爲上自佛祖如來、下至各種妖精共同的罵稱,同時也有罵他“猴頭”的。在大鬧天宮的過程中,孫悟空先後得到過兩個官銜,於是又有以官銜爲代稱,如杜甫被稱爲杜工部一般。恭敬些的稱他爲“齊天大聖”,簡稱“大聖”,辱罵他時則呼爲“弼馬溫”。不同人等在不同場合如何稱呼孫悟空,《西遊記》的作者都有分寸把握。在第十七回裡,作者告訴讀者,“行者最惱的是人叫他弼馬溫”;而第九十二回則言,“行者最惱的是這猢猻二字”。可是偏有人“弼馬溫”與“猢猻”二詞交替使用甚至並用,一個是唐僧,一個是八戒,孫悟空對此也沒奈何。

孫悟空的稱謂雖多,但能算得上是尊稱的,卻只有一個“大聖”,但它使用的範圍相對較狹窄,主要是天上的官員以及派駐在人間的那些土地與山神。另外,一些妖精與孫悟空交手時常是以猢猻、弼馬溫相辱,等到被打怕後,也就恭恭敬敬地口稱大聖了。在第七十六回裡,獅怪一口吞下了孫悟空,沒想到反被孫悟空整得死去活來,他沒奈何,只得討饒:

魔頭回過氣來,叫一聲:“大慈大悲齊天大聖菩薩!”行者聽見道:“兒子,莫廢工夫,省幾個字兒,只叫孫外公罷。”那妖魔惜命,真個叫:“外公!外公!是我的不是了!一差二誤吞了你,你如今卻反害我。萬望大聖慈悲,可憐螻蟻貪生之意,饒了我命,願送你師父過山也。”

由這段描寫可以知道,孫悟空最喜歡的稱謂還不是大聖,而是外公。這個稱謂是孫悟空自己的發明,它來得有點莫名其妙,也不知孫悟空爲何喜歡。若追本溯源,可以發現孫悟空自保唐僧去西天取經,就開始喜歡讓別人稱自己爲外公,沒想到他在兩界山下壓了五百年,竟悟出了這樣個道道。第十六回裡,孫悟空保唐僧來到觀音院,當時並無一人出面接待,於是他便將鐘聲敲得亂響。被驚動的寺裡大小僧人出來探尋究竟,“行者跳將出來,咄的一聲道:‘是你孫外公撞了耍子的!’”緊接着是熊羆怪偷走了袈裟,這是西行途中遇到的第一個妖怪。孫悟空追尋到黑風洞大聲催討:“快還你老外公的袈裟來!”遇到的第二個妖怪是黃風怪,這也是唐僧第一次被妖怪擒拿。孫悟空打到黃風洞口吆喝道:“你孫外公在此,送出我師父來!”他還提醒說:“你外公手兒重重的,只怕你捱不起這一棒!”

走上西行之途,孫悟空開始自稱外公,一直到西天將至,他依然如此。第八十六回裡,孫悟空斥罵連環洞的豹子精道:“潑孽畜!你孫外公在這裡!送我師父出來,饒你命罷!”又喝道:“不要走!吃你外公老爺一棒!”一路走來,他時不時地要對妖怪自稱外公。第三十四回裡他斥罵銀角大王:“這潑怪物,錯認了你孫外公”,並要他自縛請罪,“免得你外公動手”。在下一回面對狐狸精阿七大王時又罵道:“你這夥作死的毛團,不識你孫外公的手段!”第五十回裡,孫悟空來到金皘洞向獨角兕大王挑戰:“你孫外公在這裡也!”即使金箍棒被套走,他仍赤手空拳相搏:“走過來,吃老外公一拳!”可是,儘管孫悟空反覆提醒妖怪們叫他外公,那些妖怪卻都不予理會,唯一的例外是獬豸洞的金毛犼。他聽說洞外來了位“朱紫國拜請來的外公”,便追憶《百家姓》所載,“更無個姓外的”,聖宮娘娘解釋道,《千字文》上有句“外受傅訓”,這也許是出典。於是金毛犼便出洞厲聲高叫道:“那個是朱紫國來的外公?”孫悟空聞言大喜,總算有妖怪叫他外公了,便應聲答道:“賢甥,叫我怎的?”發現上當的金毛犼很生氣,孫悟空還安慰他:“你叫我聲外公,那裡虧了你!”

孫悟空喜歡別人叫他外公,同行的八戒爲噁心他,便故意給他編派外公。第三十八回裡作者有這樣一段描寫:

八戒道:“行者的外公,教老豬馱將來了。”行者道:“你這饢糟的呆子!我那裡有甚麼外公?”八戒道:“哥,不是你外公,卻教老豬馱他來怎麼?也不知費了多少力了!”

在第六十七回裡,八戒又批評悟空道:“你看他惹禍!聽見說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這般親熱,預先就唱個喏!”同時,八戒也受到孫悟空一路要人叫外公作派的影響,第三十二回裡,八戒巡山時偷懶睡覺,回去謊報什麼石頭洞鐵葉門時,還說遇上一羣妖怪,都恭敬地稱他爲“豬外公”。

讓孫悟空與豬八戒講了這許多外公,那都是作者的安排,讓他們佔些口頭上的便宜,可是讓別人叫自己爲爺爺或老爹同樣是佔便宜,作者爲何只對外公情有獨鍾?大喝一聲“吃你爺爺一棒”,豈不更爽利威風?在教訓小輩時,爺爺顯然比外公更有優先權。《西遊記》作者也使用“爺爺”一詞,其出現頻率遠高於“外公”,孫悟空也常被人稱爲爺爺,但他自稱爺爺卻只有在第六十三回裡,他命小妖向萬聖龍王報訊,“說我齊天大聖孫爺爺在此”,後又說“原來不識你孫爺爺哩”,而教別人如何稱呼自己時,孫悟空則一律用“外公”。作者爲何這樣安排,現在已無法確知其原因了,也許是作者自有意圖,也許是在他寫作的環境裡,用“外公”一詞佔便宜是常見現象,作者只是隨習俗寫上而已。

其他作者用不用“外公”一詞是無所謂的事,吳承恩拿這個詞做文章卻可能會有心理障礙,因爲這會碰上他庶出身世的傷疤。按封建禮法,吳承恩的外公應是吳銳正妻徐氏的父親,而他另有真正的血緣上的外公,那便是生母張氏的父親,但張氏的身份卻只是妾。儘管在《墓誌銘》中,吳承恩將生母張氏列於吳銳正妻徐氏的前面,但他心裡應該清楚,這樣處理是違背了封建禮儀。“外公”一詞的使用會引起吳承恩的糾結,對照作品的描寫,他也不像是《西遊記》的作者。當然,這並不能算是過硬的證明,可是將它與招女婿問題綜合在一起考慮,確可算是頗有意思的佐證。

十多年前,筆者曾提及“招女婿”與《西遊記》作者的關係,但限於篇幅,未作具體論證,但所得結論,卻可作爲本文的收尾,故轉引於此:

吳承恩在那篇《墓誌銘》中抒發了對父親的深厚感情,以及自己無法排遣的隱痛,他刻意避開招女婿之類的字眼是情理中事。如果吳承恩是小說《西遊記》的作者,他會隔三差五地寫上一段招女婿的故事嗎?倘若招女婿的情節原已存在,再創作者只是作了曲折豐滿式的重寫,那麼對父親身世同情與理解的吳承恩,會對作品中的招女婿們如此這般地盡情揶揄與挖苦嗎?父親的影子還在眼前晃動,他能下得了筆嗎?吳承恩當時已是有一定聲望的士紳,即使退一萬步作假設,即吳承恩真的寫了小說《西遊記》,那麼他立即會因那些招女婿的故事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對照他父親的經歷,這樣寫作可不是一般的不孝,簡直就是大逆不道,他將不齒於士林,根本無法在社會上立足,他那本《西遊記》也實在不可能被《淮安府志》著錄。

我們還是不要將《西遊記》的著作權判給吳承恩吧,否則他在九泉之下一定會因平白無故地被誣爲不孝而輾轉不安的。

來源:《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滬)2018年第20184期 第1-7,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