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菸者的人權也應重視

民間團體呼籲政府要對抗煙商操控。(圖片提供/董氏基金會)

鄧哲偉

菸害防制法」第4條規定:……煙品應徵健康福利捐,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應每二年邀集財政、經濟公共衛生及相關領域學者專家評估……。98年煙捐調漲至20元后,至今已經四年未調,行政院院會業已通過菸害防制法與菸酒稅法修正案,將煙品健康福利捐每包調高20元、煙稅調高5元,送請立法院審查。然而輿論一面倒的支持調漲聲浪下,一次調漲25元,煙稅捐由20元大漲了1.25倍變成了45元,對吸菸者來說是重大的權利剝奪。臺灣是民主的社會,也應以吸菸者的角度來探討這個議題

煙品健康福利捐的金額的評估,其中一項的評估指標是參考國民所得及物價指數。以98年來說,平均每人所得14,255美元,102年則預估成長爲18,198美元,成長27.7%;98年的物價基期爲97.62,102年的5月基期爲102.24,物價成長4.62。然而我們的煙價成長的比率卻是由20漲到45,成長率高達125%。既然國民所得與物價指數是評估的依據之一,漲價的幅度卻是國民所得成長的5倍之譜,明顯不合理。當油價電價漲個3%以上,就造成民怨四起,煙稅捐卻大漲125%,對吸菸者真不公平

煙品並非毒品,是日常生活的消費品,是社會基層喜歡的玩意。依國民健康局100年的統計資料,國中以下教育程度吸菸率爲58.1%,高中職程度者爲51.3%,學歷不高的民衆抽菸率超過5成,而大專以上教育程度者卻僅有25.7%,可以看出抽菸族羣大多屬於社會的中下階層。然而漲煙捐稅,等於拿這些中下階層多付出的錢,去補貼另一羣弱勢民衆,明顯不符合公平正義

當一包香菸再漲25元,國民健康局估計可降低約21%吸菸率、減少74萬名吸菸人口,長期社會效益可達2,960億,個人認爲這是太樂觀的估計方式,漲價25元就能減少74萬的吸菸人口,難道抽菸的民衆就不會轉向購買未稅走私白牌煙嗎?地下經濟是否有評估進去!又例如合法煙的銷售降低,對國庫影響又是如何?稅僅加5元、捐卻增爲20元,增加的稅收是否能攤平合法煙銷售減少所造成的國庫損失呢?

根據國民健康局100年民意調查,民衆購買水貨香菸的經驗爲4% ,102年民意調查則暴漲爲 6.4%,成長了50%以上。國民健康局的問卷設計方式,爲何不大方地寫當煙價再漲25元,是否願意購買未稅香菸?就以國民健康局估計的數字當計算基礎,煙價漲20元時,購買水貨香菸成長50%,那可以估計此次若煙價調漲25元時,購買水貨香菸將成長62.5%,屆時有意願購買水貨香菸的人在達10.4%,政府是否針對此作好因應策略?

臺灣吸菸人口有430萬人,比使用米酒的人口還要多,不應當將吸菸當作不好習慣,就大漲其價。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吸菸確實是不好的行爲,但站在社會羣體的利益,吸菸人口既然是如此大的羣體,用暴漲價格的方式打壓吸菸羣體,絕對不是好的方式。國民健康局指出煙價上升40元,可減少30.3%吸菸率,減少30.90%消費量,減少約112萬人吸菸,長期社會效益約4,480億。既然如此,何不立法禁止吸菸,或一次調漲100元,難道社會效益就能增加1兆以上嗎?

吸菸是一種習慣,尤其對臺灣的中下階層民衆而言,是一種生活的樂趣。不管是飯後一根菸或是抽個事後煙,都是源遠流長的歇後語。抽菸是不好的,連罪犯都有人權,抽菸者也應當有其人權。吸菸是要付出代價,更不能讓別人有抽到二手菸的機會。政府可以像取締酒駕一樣,提高罰款的額度及刑責,讓吸菸者影響的層面降低。既然吸菸的族羣屬於基層的民衆,對於價格的敏感度肯定很高,再未有全盤周延的查緝走私配套措施前,恐有大批民衆選擇抽劣質的走私煙,屆時恐付出的社會成本比現在還要大。因此建議政府降低調漲煙品價格的金額,並修訂更嚴格的走私懲罰以利全民之福。

作者鄧哲偉,國民黨中央委員●作者Jack Chi,個人臉書http://www.facebook.com/greenvilla76。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