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後拿潤滑油噴媽再點火燒她頭 法官重判他2年10月

黃姓男子在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後,竟拿潤滑油噴灑母親的頭部,再拿打火機引燃,胞弟見狀阻止,黃母即時將火拍熄,但左側毛髮都被灼焦。桃園地方法院依重傷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判黃3年4月徒刑,黃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改判2年10月刑。

家住桃園市八德區的黃2022年9月11日晚上6點半犯案,如今黃母已經過世。高院認定黃犯刑法第280條、第278條第 3項、第1項之對直系血親尊親屬重傷害未遂罪。

雖然黃在犯案前有施用毒品,但高院囑託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鑑定,並勘驗到場處理的警察密錄器、當日警詢內容,認爲黃的精神狀況正常,辨識、控制能力未因此而降低,不適用刑法第19條減刑。

但高院審理時,黃承認犯行,也取得家人的原諒,合議庭認爲他的犯後態度已有正向改變,並非無悔悟之心,因此減爲2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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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男子在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後,竟拿潤滑油噴灑母親的頭部,再拿打火機引燃。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