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發佈網約車經營風險提示 保障網約車駕駛員權益

原標題:保障網約車駕駛員權益(主題)

西安市發佈網約車經營風險提示(副題)

西安日報首席記者 樑璠

爲保障行業從業人員合法權益,8月4日,西安市行業管理部門和交通執法部門梳理了網約車經營中存在的各類主要風險,向廣大從業人員和有意願進入網約車市場的經營者發出經營風險提示。

經營人員和車輛都要取得合法資質

據瞭解,根據《西安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從事網約車經營人員和車輛,應依法分別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未取得合法資質車輛及駕駛員從事網約車營運,均屬於違法違規行爲,一經查實,將依法進行處罰。

這幾種風險模式要警惕

網約車“服務公司”違法違規經營風險。目前,網約車市場出現部分網約車“服務公司”,其本身沒有出資購車開展經營活動,而是以中間服務商的名義向駕駛員推銷其他網約車運力公司的車輛,賺取中間的租車費用“差價”或“推薦費”。個別“服務公司”存在轉租無網約車運輸證車輛、以“賣車”形式轉嫁經營風險、“一車多租”“一車多賣”等違法違規經營情況。由於沒有投入大量資產從事經營,個別“服務公司”並沒有長期經營計劃,一旦經營不善,容易“捲款跑路”,駕駛員的車輛押金無法要回,而且租賃的車輛也將被車輛所有人收回。

“上班模式”“保底模式”經營風險。部分網約車運力公司和服務公司,推出所謂“上班模式”“保底模式”,通過合同約定駕駛員流水收入統一由租賃公司或服務公司代收代發,司機無權支配流水。一旦公司經營不善,“捲款跑路”,駕駛員的車輛押金及流水面臨無法挽回的損失。

“購車掛靠”經營風險。個別運力公司或服務公司以“賣車”的名義和駕駛員簽訂“購車掛靠合同”,由駕駛員出資購車,但車輛行駛證、網約車運輸證均不在駕駛員名下。個別公司甚至存在“一車兩賣”“收錢跑路”等涉嫌詐騙情況,導致駕駛員購車款無法要回。掛靠經營是駕駛員在不具備相關資質條件的情形下,借用被掛靠企業名義從事市場活動的一種行爲,是對行政許可行爲中資質審查的違反和規避,屬違法行爲。

“以租代購”經營風險。部分運力公司和網約車駕駛員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由駕駛員出資,以“租車”名義分期購買指定車型的車輛並開展營運,車輛所有人屬於租賃公司,將經營風險轉嫁給駕駛員。“融資租賃”合同約定3年期滿後,將車輛所有權過戶給駕駛員,但是沒有提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歸屬問題。根據行政許可法《西安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車輛許可不得轉讓。駕駛員和租賃公司簽訂的3年融資租賃合同到期後,一旦車輛所有權發生轉移,運輸證將依法註銷,該輛車將不能進行網約車營運。

“承諾辦證”風險。部分網約車運力公司,在車輛未取得網約車運輸證的情況下,以承諾辦理“車證”的方式誘導駕駛員購置、承租車輛,後期不能兌現其承諾。駕駛無網約車運輸證的車輛從事營運屬於違法行爲,一經查處,將面臨行政處罰,違法成本最終可能由駕駛員承擔。

“高薪招聘”風險。部分網約車運力公司,以“高薪”招聘駕駛員的名義,虛誇在其公司選車從事網約車運營可以獲得較高月薪。實際上誘導駕駛員簽訂的是租車合同,而非勞動合同或協議。待駕駛員發現無法達到其虛誇的收入狀況而準備退車時,其往往以車輛部件磨損、車身有傷痕等各種理由扣除駕駛員保證金,造成駕駛員經濟受損。

“無證營運”風險。駕駛員未取得網約車駕駛員證或車輛未取得網約車運輸證上路營運的,交通執法部門將予以打擊處理,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此外,“無證營運”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機構有權拒絕賠償,需要駕駛員承擔事故損失。

做好這六步可將風險降至最低

深入瞭解法規政策。學習《西安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具體規定,瞭解辦理網約車相關證件途徑和流程,不相信任何第三方關於網約車辦理相關證件的廣告宣傳及承諾。

認真調研市場營收情況。合理評估預期收入,理性做出從業選擇,謹慎入行,尤其是避免盲目花費大筆資金“購車”入行。建議在證件齊全情況下,先短期租賃車輛進行試經營,瞭解網約車實際工作強度和收入水平。

考取網約車從業資格證。在“西安大交通發佈”微信公衆號報名參加巡遊車駕駛員證或網約車駕駛員證考試,考試通過後再開展經營。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謹慎選擇租車公司。租賃車輛時,對提出“上班模式”“保底模式”“購車掛靠”“以租代購”等經營模式和承諾“辦證”、承諾高收入的運力公司和服務公司要謹慎選擇,優先選擇自主出資購車的企業租車。

謹慎選擇車輛。可在“西安大交通發佈”“西安TAXI”等微信公衆號查詢具體車輛信息,務必租用已取得網約車運輸證的車輛。租用車輛時,要認真細緻與租車公司共同確認車輛狀況,避免退車時發生糾紛。

謹慎簽訂購車合同。簽訂合同時,要覈實對方身份,瞭解對方有無處分車輛和簽訂合同的權利,儘量與車輛所有人(車輛行駛證、網約車運輸證上顯示的企業)直接簽訂合同。要對所簽訂的合同條款和自行承擔的風險進行詳細瞭解,避免掉入“合同陷阱”,必要時可邀請法律專業人士幫助審覈合同。

遇到問題後這樣處置

發現所租車輛無網約車運輸證的,及時向行業管理部門和交通執法部門舉報。

遇到合同糾紛難以協商解決的,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並可將對方起訴至法院,通過司法渠道妥善解決。

遇到“一車兩賣”“收錢跑路”等涉嫌詐騙情況的,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報案。

來源:西安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