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騎車撞中華電信杆失能被資遣 求償458萬法官判110萬:你肇責大

▲彰化無照男騎機車電線杆失能被資遣地院中華電信須賠償110萬元。(示意圖/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47歲陳姓男子2017年3月間無照騎乘機車,行經芳苑和平路時,閃避不及撞上超出道路邊緣90公分電線杆,送醫後被鑑定勞動程度喪失70%,陳男認爲電信杆佔用道路向中華電信求償,彰化地院認定陳男無照駕駛,也未依規定正確配戴安全帽,須負擔部分肇事責任,判中華電信須賠償陳男110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3月21日晚間騎乘重型機車行經該路段,因閃避不及撞擊電信杆,造成原告人車倒地,受有頭部外傷腦出血、右股骨頸骨折、右鎖骨骨折等嚴重傷害,經送往秀傳紀念醫院住院急救至同年4月23日,再轉至童綜合醫院繼續住院治療至同年6月15日始出院,日常生活需他人照護。

陳男主張,電信杆超出和平路道路邊緣90公分而佔用道路,且未在杆身漆上黑黃相間的警示條紋警告標誌,導致他閃避不及而撞擊到電信杆,經治療住院因傷無法從事鍋爐工作公司依法將他資遣,向中華電信南區電信分公司彰化營運處求償精神撫慰金醫療、看護及不能工作之損失,要求賠償458萬718元。

但中華電信彰化營運處指出指稱,陳男機車車損與電信杆無相對應痕跡,且倒地位置與電信杆距離約10公尺,無法證明原告與電信杆有直接關係

法官認爲,電信杆未依公路用地使用規則將電信杆設在路間外側邊緣處,不符合安全性,准許陳男求償的4百多萬元,但陳男無照駕駛且稍加註意車前狀況及可迴避電信杆,陳男未依規定正確配戴安全帽,須負8成肇責,中華電信須賠11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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