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二審有望反轉?傳遭都美竹誣賴性侵 律師看判決書說話了
吳亦凡先前遭都美竹指控涉嫌性侵。(圖/中時資料照片;翻攝自都美竹微博)
前EXO成員、大陸男星吳亦凡(Kris)被都美竹爆料性侵,去年因涉強姦罪及聚衆淫亂罪等多項罪名,遭判13年有期徒刑,昨(21日)則傳出都美竹身邊的寫手爆料,稱女方明明當時跟吳亦凡發生關係後還炫耀,甚至指對方那話兒不小,和後來「吳籤」的說法自相矛盾,對此,陸媒訪問到律師詢問看法,對方表示就算寫手說的是真的,應該也不可能逆轉影響吳亦凡二審判決。
昨都美竹身邊的寫手發文爆料,稱女方別有用心,設局讓吳亦凡跳,疑似並非性侵,因女方事後還到處炫耀,性侵「未成年」的指控也有問題,雖不知爆料內容真僞和目的,但已引來廣大討論。對此,《鳳凰網娛樂》訪問到李揚律師,對方表示就寫手目前揭露的資訊,就算是真的,應該也不會改變二審判決,由於從法院先前揭露的事實是:吳亦凡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
李揚律師說,而性侵指的是性關係發生的當下被害人的狀態,而非事後,因此就算都美竹事後真有向朋友炫耀此事,都與性侵無關,而未成年問題,就當地法律而言,若未滿14歲,不論對方是否同意,都以強姦論處;若12到14歲之間,如從其身體發育狀況、衣着特徵等能觀察出可能是幼女而實施姦淫的,以強姦論處;小於12歲不需舉證行爲人明知其年齡,均以強姦論處。
最後,寫手透露都美竹原本不愛吳亦凡,發生關係後愛上了,到底法律上如何判定強姦罪?李揚律師表示,判斷是否違反被害人意志發生關係是複雜的認定過程,若雙方完全不認識,過程中被證明使用暴力,是比較好認定的典型強姦,但真實案例中有許多變因,例如被害人是否喝醉?喝醉到什麼程度?雙方是否有被脅迫的詮釋關係?被害人的報案時間早或晚等,都是可以參考的依據,當然報案早較爲有利。此外,如寫手所說吳亦凡並非加拿大人,已經是香港人,推測應因是中國人而減刑,但律師也打臉,表示國籍不會影響罪刑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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