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女生日出場慘遭性侵…衆小弟幫大哥脫罪「證詞一模一樣」被抓包
▲文文(化名)生日當天被帶出場,卻慘遭大哥灌醉性侵,一度怕遭報復不敢報警,在朋友鼓勵下才提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有黑道背景的吳姓男子於2016年4月間,至北市舞廳消費,並將舞小姐文文(化名)帶出場,並趁她酒醉意識不清時,帶到摩鐵性侵得逞,文文酒醒後,曾向櫃檯人員問「被強姦怎麼辦」,卻又擔心吳男大哥的身分,一度不敢張揚,最後在朋友鼓勵下才提告,幾名小弟於審理時,證稱文文同意性交易,卻因用詞「一模一樣」,遭法官質疑串證,北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吳男3年8月徒刑。
文文控訴,當天她被帶出場後,又到另家酒店繼續喝,期間因喝茫了,記憶有些模糊,只記得遭吳男性侵時痛醒,即使哭喊不要,仍遭吳男施暴,不僅下體有撕裂感,衣服、洋裝也被扯壞了,睡醒後房內只剩她,離去時,櫃檯人員還向她催收1800元房費,事後曾氣得傳訊吳男,「這就是你送給我的生日禮物嗎!?」
吳男表示,他和文文性交易後,因沒把錢付清,纔會被誣陷性侵,且他力氣那麼大,若真要對文文硬來,她絕不可能只受這點輕傷;律師表示,幾名證人都說文文當時意識清楚、與吳男互動親密、也是自己走進摩鐵的。
法官參考文文的驗傷單,她手、背、頭均有擦挫或瘀傷,下體也有多處撕裂傷,從衣物毀損照來看,也與文文指遭吳男拉扯的說法吻合,摩鐵人員也說,曾聽文文說有被強暴,陪同報警的友人則證稱,文文於電話中一直哭,卻又擔心吳男找她弟弟麻煩不敢報警、也不想讓家人知道,在強力勸說下才決定提告,文文的反應,與多數性侵受害者相當。
法官認爲,從摩鐵監視器畫面中,很明顯能看到文文的醉態,顯見吳男也知道她意識不清,而雖然幾名小弟,都說文文與吳男摟摟抱抱、互動親密、同意性交易,但幾人竟全都以「摟摟抱抱」、「親密」等詞,描述吳男與文文的互動,顯然是串證後的供詞,認定吳男乘機性交犯行明確,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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