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坎林祖鑾上訴案 法院維持一審原判

中國大陸廣東省汕尾市烏坎村村民委員會前主任祖鑾又名林祖戀)的上訴案有結果佛山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原判

法院今天在其網頁公佈,在一審判決後,檢察院提出抗訴,認爲串通投標應該改判有罪,而林祖鑾則認爲事實不準、量刑過重而提出上訴。

法院指出,原審判決已經根據林祖鑾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態度和對社會危害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故維持原判

案件上週四審結,延至今天宣判。據說,林祖戀的家人記者獲准旁聽。

現年72歲的林祖戀於2011年帶領烏坎村村民抗議官員私賣土地,引發大規模示威警民衝突,之後獲選爲村委會主任。

今年6月,他準備就收回土地進行上訪,其後被捕,案件於上月一審宣判,林祖戀被裁定2項受賄罪成立,判監3年1個月,罰款人民幣20萬元(約新臺幣94萬元)。10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