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募100萬碗魯肉飯」黃光芹引目擊口述 邀韓國瑜一起上法庭
資深媒體人黃光芹1日早上在臉書繼續爆料《你所不知道的韓國瑜》,根據1號目擊證人口述揭露高雄市長韓國瑜去年競選經費的內幕,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曾經募款超過4千多萬給韓國瑜,還私下秀簽單給目擊證人看,上面還有韓國瑜的簽名。
黃光芹1日在臉書引1號目擊證人口述發文,根據目擊證人口述表示,去年九合一大選韓國瑜口口聲聲說,自己靠「一瓶礦泉水、一碗魯肉飯」當選,這讓吳敦義相當生氣,抱怨「那我不是幫他募得50萬碗魯肉飯?他愈說愈氣,等第二次再說,魯肉飯已經加到100萬碗。」
目擊證人也說,韓國瑜得自吳敦義主席幫他募得的企業捐款,差不多就是100萬碗魯肉飯、大約4000多萬元,「蔡正元沒有說錯,只是吳沒有經手,韓及幕僚親筆簽名後,將現金領走,親簽單正本存查在國民黨中央黨部,我看過其中的影本,還看過兩次。」第一次,是吳敦義主席私下秀給我看的,幾張親簽單上,有韓國瑜的簽名;第二次我看到3張,由韓國瑜簽收,每張500萬元,3張就是1500萬元,另外一張270萬元,上面的簽名是OOO。
另外,目擊證人口述也提到,蔡正元引爆4000萬元政治獻金風暴後,韓國瑜4月28日對外說明,去年他的選舉捐贈收入,總額是1億2914萬餘元,其中個人小額捐款就佔總捐款收入淨額的百分之87;至於營利事業捐款,只佔大約百分之9,等於平均每筆金額只有7萬多元。這與實際狀況差距甚遠,是否涉及違法?司法單位應介入調查!
韓國瑜對外說捐款,有帳號、有收據,但礙於《個資法》會計師不方便公佈細目,而新聞局長王淺秋則說,因爲當時適逢假日,會計師來不及公佈,到現在爲止,都沒看到韓國瑜有進一步的說明,況且,會計師只管檯面上的捐款;桌子以下的事,不在他們負責的範圍內。
目擊證人口述指出,韓國瑜對外表示他報給監察院的競選經費,爲1.29億元,「我參與輔選工作,知道他的花費很少,競選總部和後援會都沒花到什麼錢」,「三山造勢」由王金平院長負責,我去問過,韓國瑜自辦的,只有11月17日鳳山的造勢,以及11月23日的選前之夜,根據王淺秋對媒體說,花費在200萬到250萬元之譜。其他,沒什麼動員費用;他也沒請多少人,不用付太多薪水。「所以總花費我估算,大約4000萬元,他卻報了1.29億元」,居全臺之冠,扣掉剩餘的1500萬元結餘,其他將近7500萬元,他花到哪裡去了?其中有沒有假單據、假髮票?監察院和司法單位應調查,有沒有違反法?
目擊證人口述說,11月17日韓國瑜鳳山造勢,在現場親耳聽到他說,「要將一票30元的選舉補助款全部捐出來」,卻看到他毀諾,只捐了110萬元,其他2600多萬元,全列入他的財產,他的夫人李佳芬也承諾,要將1500多萬元的選舉結餘款,全都捐出來,現在也沒看到他們動作,「我想看他們,對於錢的事情,到底如何依法使用?」
▲黃光芹繼續爆料韓國瑜競選經費內幕。(圖/翻攝黃光芹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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